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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不是强征耕地的通行证

武西奇

2018年10月18日14:2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多位河南商丘市夏邑县的村民向央广新闻热线反映称,在相当一部分村民不同意不知情的情况下,当地政府正在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强行征收曹集乡王楼村的近千亩耕地。(10月16日中国之声)

据村民反映,正式的征地公告和补偿方案,当地政府根本没在村里公示过。甚至,在招呼都没打的情况下,乡党委书记带着铲车就把四五百亩的耕地推掉了。这样的工作方式方法,难免给人留下简单粗暴的印象,让当地百姓又情何以堪。

目前,王楼村的900多亩耕地已经闲置一个多月。从展板上的信息看,虽然征地的项目显示为肖河棚户区王楼片区,但实际上,不过是挂着羊头卖狗肉罢了。之所以动棚户区改造的歪脑筋,目的是为了争取政策支持,然后利用社会资本与企业合作搞开发。这种欺上瞒下的小算盘,无论为了提升城市面貌,抑或为了改善人居环境,其结果都将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毕竟,能不能作为棚户区进行改造,并非由着性子乱来的事情,要综合考量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居住条件、人居密度等因素。更为重要的是,棚改项目的申报,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意味着,只有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才能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

另外,从村民提供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判断,被强行征收的近千亩耕地,都属于基本农田。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如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吊诡的是,当地农业局对基本农田并不认可,一口咬定王楼村的土地权证全部发错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发证机关把土地性质弄错了,出现如此低级错误令人难以置信。退一步讲,即便这块耕地为一般农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的耕地超过35公顷,也要由国务院批准。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百姓生活的基本保障。当地积极推进城镇化可以理解,关键在于,要让农民共享发展的红利和成果,要让失去土地的农民有依靠有奔头。否则的话,不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不把民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打着民生工程的旗号却干着伤民心事情,群众会不会答应可想而知。

(责编:任一林、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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