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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敬畏法纪,迟早都得摊上事

武西奇

2018年09月06日14:4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自“酒驾”入刑以来,在违法成本的震慑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成了广大驾驶员的共识。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酒驾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仍不时见诸报端。这其中,甚至不乏党员干部的身影。

从各地通报的典型案例看,不少党员干部在这上面栽了跟头,有的还摔得特别惨痛。比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水政监察局副局长王岩木酒后驾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伊川县城关街道西场社区党员钟遂社,因醉酒驾车引发交通事故,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身份都是共产党党员,也许还是个或大或小的干部,理应严格要求自己。然而,个别党员干部几杯老酒下肚后,就由酒老爷当家了,全然不顾他人安危和社会安全,根本没把党纪放眼里,根本没将法律记心上。目无规矩,心无敬畏,背个党纪处分一点都不冤枉,受到法律惩罚纯属咎由自取。

毕竟,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已经步入了常态化。如此语境下,对于党员干部而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要面临法律法规的处罚,而且要接受党纪政纪的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干部如有酒后驾驶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相应处分。

何况,党员是有觉悟的先锋战士。何为觉悟,就是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一言一行要维护好党员声誉,一举一动当发挥好模范作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恪守党纪党规,时时严于律己,处处以身作则,才能引导群众尊法、信法、守法。反之,党员有禁不止、我行我素,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连普通群众的觉悟都不如,势必会拉低党和政府形象,损害党纪国法权威。

值得一提的是,觉悟并非自然而然形成的,一靠自我修炼,二靠问责倒逼。有鉴于此,一方面要加大党员的学习教育,切实增强他们的纪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另一方面要严格党员的管理监督,坚决做到发现一个曝光一个严惩一个。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从而促使党员时刻保持思想清醒,始终规范日常行为,真正敬畏法纪红线。

此前,有交警给酒驾醉驾算了一笔成本账,涉及法律成本、征信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民事责任、家庭成本、社会成本等诸多方面。关键在于,这些违法代价不仅会影响你的一生,还可能殃及你的子女。笔者希望,无论党员干部,或者公职人员,抑或平头百姓,都能养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习惯。否则,抱着侥幸心理,自恃技高一筹,动了酒杯后仍去开车,必将害人又害己。

(责编:任一林、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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