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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

郑会霞

2018年08月31日08:21    来源:学习时报

核心阅读

认识和把握我国乡村社会的历史性变迁,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创新和转型,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既能满足国家治理的现实要求,又能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与利益需求,是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命题。

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关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方位,对乡村治理做出的重要要求。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从乡村社会所处发展阶段的实际出发,遵循乡村社会发展的规律,着力构建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乡村法治为准绳,以德治为基础的乡村治理体系十分重要。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体系。乡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只有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建立起科学高效的乡村基层组织体系,乡村治理才会有坚强的领导力量。因此要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必须根据新时代乡村社会发展实际和乡村治理需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体系。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通过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壮大集体经济等措施,强化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建立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终端,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进乡村基层组织治理方式创新。在乡村社会治理实践中,把乡村治理和服务群众有机结合起来,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通过国家与社会、基层政权与农民的合作共治,最终实现乡村善治的目标。

整合乡村治理资源,构建村民自治管理体系。村民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治理体系的主体。在新时代,面对乡村政治结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乡村治理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及思想基础的显著改变,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关键是整合乡村治理资源,搭建参与平台,强化村民自治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一是尊重农民的主体性,提升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将农民群体的主体性权利置于乡村社会治理逻辑中,从农民的主体性需求出发改善当前乡村治理的困境,是确保国家与农民、农民与基层政权之良性互动关系的基本前提,也是构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必要条件。二是加强农村自治组织建设和管理。面对乡村公共空心化、农民个体化、社会组织松散化的困境,应当重视乡村社会中自下而上的内生性自治组织的培育,并通过自治组织的建设,来提升乡村社会的治理能力、重建乡村社会团结。在当前,重点是整合现代乡贤和宗族组织,凝聚乡民对于乡村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达到传统与现代的连接,重构乡村社会伦理,最终实现乡村治理和谐有序进行。三要培育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要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激活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尤其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使社会组织能够成为乡村基层政府的有力帮手。

加强依法治理,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保证,乡村治理体系能否平稳运行取决于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进展水平。目前,我国乡村治理基本做到有法可依,要加强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构建社会行为有预期、管理过程公开、责任界定明晰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社会问题,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用法。乡村依然是熟人社会,遵循熟人社会规律。针对乡村干部群众知识结构和认知特点,创新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基层司法、法律监督等法治实践活动,提高乡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使他们形成信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二是促进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要强化对乡村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的法律约束,依法行使职权,依法依规处理事务,依法加强对村务治理的指导、对农村各类问题的预防和监管。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法律力量、认知法律尊严、增强法律信仰。三是加快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大幅度降低干部群众用法成本,引导群众以正当的途径、以法律的手段、以理性的态度,合理合法解决矛盾纠纷。

整合社会价值,塑造乡村德治秩序。德治是健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乡村是人情社会、熟人社会,而人情与道德、习俗等相连,善加利用引导便可形成与法治相辅相成的德治。一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入新时代,塑造乡村德治秩序,要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新的社会道德标准,并把核心价值观写入村规民约,有效整合社会价值,让村民用自己的价值规范进行自我约束。坚持教育引导、文化熏陶、舆论宣传相结合,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农村生产生活,使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二是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要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三是注重树立宣传先进的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开展各种模范的评选活动,用榜样的力量带动村民奋发向上,用美德的感召带动村民和睦相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感受美好生活能力,增强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凝聚力,推动形成向善向好的社会风尚。

(责编:任一林、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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