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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感谢马甲也改不了受贿本质 

周丽云

2018年07月17日14:48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东汉名臣杨震,在调任东莱太守路经昌邑时,昌邑令王密为答谢杨震知遇推荐之恩,以“暮夜无知者”为由送上10斤黄金。杨震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何谓无知!”“四知拒金”的故事由此千古流传。

然而现实中,面对利害关系人以“感谢”之名送上的钱物,一些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常常视作正常的人际往来欣然接纳,直到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方才追悔莫及。近期,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临聘辅助查验员林海,因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以“感谢”之名收受贿赂15万余元被监察调查,成为被感谢费“迷住了双眼”的又一起典型案例。

“眼里看得破,肚里忍不过。”“感谢费”收受问题之所以屡禁不绝,一方面缘于收受者纪律意识松懈、侥幸心理作祟,总认为不是自己主动要、而是别人送上门的,收起来会比较“安全、稳当”。另一方面,则缘于办事者还没有走出“不给好处不办事”的观念误区,总觉得要送一点心里才踏实。如林海收取的第一笔感谢费,竟是因工作经验缺乏没有及时回应代办员的问题,让代办员误以为林海想收取好处。

常言道:“针尖大的窟窿透过斗大的风。”“感谢费”看似是“小吃小喝、小拿小要”,其危害性却不容低估。既会让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随波逐流、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又会抹黑党员干部队伍形象、消解社会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因此,对于收受“感谢费”的问题,必须坚持强高压、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当然,一个人要做到清正廉洁,外部监督固然重要,“不畏人知畏己知”的自我约束也十分关键。这就需要公职人员始终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始终保持“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内心戒惧,才不会被感谢费“迷住了双眼”,做到“独行不愧影,独寝不愧衾。”

也许有人会说,党员干部也是人,也要有正常的人际交往。“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这是毛泽东同志为自己定下的“待亲三原则”。从这“待亲三原则”中,党员干部不妨深思公与私的边界、人际交往的正解。

(责编:张恬恬、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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