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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事必签”也是不担当表现

凌瑶

2018年06月14日16:4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基层中,有这样一种现象:个别地方响应上级号召,减少不必要的“文山会海”,为乡镇干部“减负”。但实际却是会议和文件减少了,责任却更大了。以前只需要上报电子版的文件,现在统统都要上报纸质版,还必须逐一签字盖章,少一样都要重新上报。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乡镇干部将其戏称为“签字画押”、“逢事必签”。

毋庸置疑,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不断深入开展,“文山会海”现象总体是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在部分地方也出现了反弹迹象,一些新的形式主义开始“冒头”,“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令广大基层干部分身乏术、叫苦不迭。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中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决遏制新形势下的老“四风”问题。一场纠“四风”行动就此拉开序幕,“纸面政绩”、“文山会海”等现象的“火苗”被及时“掐灭”,扼杀在摇篮当中,干部作风显著好转。

诚然,“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出现“逢事必签”的现象,是“四风”问题的一种新表现,其背后也是一种不担当不作为。

有的地方推行“逢事必签”是抱着“随波逐流”的思想,认为既然有文件需要签字盖章,那么所有文件也就全部实行签字盖章制度,统一起来;有的地方热衷于签字盖章,是一种“防患于未然”的心理表现,觉得签字盖章就是留下了“证据”,如果出了问题也能申辩;有的地方信奉签字盖章是为了“规避责任”,对“把不准脉”的文件习惯于“拉人入伙”,甚至一个文件要求多个部门、多位领导同时签字“担保”。

不可否认,签字盖章是工作中责任匹配的一种形式,既是为了留下“痕迹”,便于日后“对账”,也是为了明确“责任人”,杜绝“相互推诿”。从初衷上来看,签字盖章是为了推动干部更好的履行职责,推动工作效率提升。但演变成“逢事必签”也是一种权力的滥用,是有关单位和干部的不担当不作为,是害怕出问题,规避责任风险的一种“自我保护”行为。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提出要防止不切实际定目标,切实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无论是“一刀切”式全部签字,还是“买保险”式强制签字,或是“拉人入伙”式集体签字,都是一种不务实的表现,既是脱离实际,也是浮于“纸面”,更是形式大过于内容。因此,对于“逢事必签”的现象,必须要及时制止,防止滋生更多形式主义行为。

事业要发展,干部要担当。“逢事必签”式干事不会让干部于“挺身而出”,只会让干部“畏手畏脚”。要通过科学设置办事规章和细化考核标准,让“签字盖章”回归本位,杜绝签字盖章成为不担当不作为的挡箭牌。

(责编:孙爽、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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