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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就业歧视亟待政府出招

武西奇

2018年05月21日14:0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不久后,甘肃多家医疗单位在兰州大学举办校园招聘会,小李赶往参加。在现场,某医院负责人扫了一眼简历封面直接拒绝,给出的答复是“我们不要三本”。(5月19日工人日报)

如果是学艺不精被刷了下来,相信小李也无话可说。问题在于,医院负责人扫了一眼简历封面,撂下一句“我们不要三本”,就把小李直接打发了,未免过于任性和傲慢。招聘单位如此赤裸裸地“学历歧视”,真叫人气不打一处来。

事实上,类似的就业歧视,还有很多版本。揆诸现实,各种地域歧视、健康歧视、性别歧视、户籍歧视等可谓五花八门,甚至还出现了“晚婚歧视”“二孩歧视”。这些或明或暗的歧视,让求职者防不胜防,稀里糊涂就掉进了事先挖好的坑。

在求职过程中,应聘人遭到不公平的就业对待,并非无计可施。从新闻披露的信息看,至少有两种渠道可供选择:一种是向政府部门投诉,另一种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说,有了地方主管部门支持,有了国家法律法规撑腰,求职者维权应该不难。然而,实际情况却不容乐观,问题解决也不尽如人意。

之所以这样,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求职者心存无奈。试想,如果要求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纠正,会不会和用人单位结梁子,会不会被用人单位穿小鞋,显然都是个未知数。如果走司法程序,且不说面临着立案难、举证难、胜诉难等困境,单就时间、精力、经济上讲,也未必能耗得起。正是基于这两方面的考量,求职者在遭到歧视时,大多选择了沉默或放弃。

其二,现行法规有短板。关于公平就业的相关规定,我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多部法律法规虽有所涉及,但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突出表现为,在就业歧视行为的判断标准和裁决惩罚上,缺少具体指导没有震慑力度。正因为可操作性不强,加之纠错机制弱化,致使行政投诉陷入了“玻璃门”现象,助长了用人单位肆意歧视的胆子。

就业歧视违背公平原则,是对文明程度的检验,也是对社会法治的考验。根治这一职场顽疾,关键要下好法治这副猛药。整合现行法律法规资源,制定一部反就业歧视的基本法律,切实增强可操作性,提高约束力加大惩戒力,让用人单位不敢戴着有色眼镜看人。与此同时,建立出台相关机制措施,降低就业者维权成本,确保求职者获得及时有效救济,从而为广大劳动者创造良好就业环境。

(责编:孙爽、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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