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
2018年03月30日08:21 来源:光明日报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要统筹谋划,科学推进。农业之于人类生存发展的不可替代性,决定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农业的兴衰,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农业农村现代化一直是短板和薄弱环节。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尽快补齐农业现代化这块短板,下大力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分享现代化成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重点是完善农业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补齐短板,建设美丽乡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政府需加大农村民生工程投入力度,完善农村水、电、路、气等基本公共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农村道路、电网改造、危房改造等方面的建设。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培育农业现代产业体系,消除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突出问题是龙头加工企业尚未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机制和法律体系没有明确建立。市场、企业、基地、农户等资源要素,需要通过制度完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是健全完善农民基本生活生存保障体系,消除贫困,实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幼有所教,让亿万农民过上幸福美好的富裕生活。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大批农村青年人不断向城镇迁移,农村人口老龄化和村庄“空心化”趋势日益严重。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所以必须把亿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起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重点培养务农队伍、支农队伍、管理队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大举措,也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关键环节。通过技术培训、政策扶持等措施,留住一批拥有较高素质的青壮年农民从事农业,吸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现代农业,才能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作者:刘英,系甘肃行政学院教授,甘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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