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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三产深度融合发展

许贵舫

2018年02月26日14:39    来源:河南日报

原标题:推进农村三产深度融合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新时代的农业产业突破传统农林牧渔第一产业的发展格局,加快向注重农产品精深加工的第二产业,和推动农产品流通等第三产业延伸。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路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可以有效提高农村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缩短农业生产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降低农产品的市场交易成本,对于拓展农业的多样功能和收益边界,拓宽农民的就业和收入渠道,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进而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立足地方资源优势探索融合模式

我省农村地区面积大、人口多,农业资源禀赋、农民收入水平、村落分布形态、农村生态环境等差异较大,各地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面临的基础条件有很大不同。对此,应立足各地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一是优化种养结构促进农业内部融合,重点是推进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农林结合,推广发展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促进农业资源节约利用、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利用,实现农业内部紧密协作、联动发展的新格局。二是推动产业链延伸促进一二三产业纵向融合,重点是加快农业种植、养殖、加工、销售、服务等一体化发展,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农业产业链增值能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三是拓展农业多样功能实现一二三产业横向融合,重点是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创意、教育、健康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挖掘利用农业新的附加功能,拓展农业增效增收空间。四是深化农业与高新技术的融合发展,重点是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在现代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农业科技发展和农业体系的创新升级,加快培育农业新业态、新模式。五是推动农村产业复合型融合发展,在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区域特色鲜明的农业产业化集群或农业产业园区,实现高效种养业、纵向延伸产业、横向配套产业的分工协作和有机链接,培育发展多业态复合型融合发展模式。

强化市场经营理念培育融合主体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要有市场化的经营发展理念,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就是要着力培育一批多元化、市场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产业链、价值链的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引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中,以此带动农业效益整体提升。一是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管理优势,支持龙头企业加大资源整合和市场开拓力度,积极推进农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探索开展全产业链服务,不断提高产业组织能力和价值增值能力,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二是要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高效种养以及农产品加工、销售、服务,吸纳广大农民群众参与规模化经营,不断提高对农业资源和农民组织的集成服务功能。三是要激发供销社、农信社(农商行)、邮政系统等部门的发展活力,发挥其农村网点多、农户对接便利、地域根植性强等优势特点,加强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全面深入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商。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分享发展成果

推动农业融合发展,根本目的是要让农民获得更多的收益。对此,必须将广大农民群众纳入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之中,着力构建农民参与并分享二三产业收益的利益联接机制,提高农民群众产业组织化、专业化、市场化程度,加快实现农民“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参与度和受益度,让更多农民群众享受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红利。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产业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找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结合点,因地制宜采取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订单合同、服务协作、产销联动、流转聘用等多种形式,建立农民群众、农业经营主体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群众更多地分享到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增值收益。另一方面,要着力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群众双方利益分配的指导与监管,推动双方明晰产权、明确责任与风险,增强双方契约意识,及时化解利益矛盾,既保障农民群众充分受益,又确保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合法收益,持续调动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积极性。

推动高级要素集聚破解发展瓶颈

在一定程度上来讲,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实质就是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跨界集约配置和系统优化组合。长期以来,农村资源要素净流出问题突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面临较大的要素瓶颈制约。对此,应着力加大农村资源要素供给力度,特别是人才、技术等高级要素供给,加快破解农村要素瓶颈制约,充分激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活力。一是加强建设用地保障,重点是要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适当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规模,在建设用地规模和年度计划指标方面优先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等建设用地保障措施,为发展农业新业态新模式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要加强资金保障,重点是要加强财政支持引导,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进一步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解决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要加强人力资本开发,加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家库,支持建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特色新型智库,整合集聚新型职业农民、“三农”专家学者、企业家等各类人才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高素质队伍。(作者系省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

(责编:田少星、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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