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扬帆
2017年12月21日15:3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基层干部忙这忙那,上级单位指导检查”。临近岁末,不少基层干部反映,由于年初签订了各种各样的责任状,各种专项责任考核多达三四十项,实在是疲于应对。一些地方为了“层层压实责任”,把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村,与村委会签订责任状。(12月20日 人民日报)
责任状只是工作抓手,其本身并无多大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的确也起到了传导压力、传递动力的效果,国人向来重视白纸黑字,落到纸上、写明白了的东西自然难以推脱责任,立下了“军令状”,便是戴上了“紧箍咒”。然而过犹不及,当责任状被用得过多过滥,脱离了实际内容,变成了一种形式,层层转签、层层下放,则偏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滋生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土壤,到最后“责任状”也成不了“免责单”,不过是一块逃避责任的“遮羞布”而已。
转签的“责任状”只是看起来很美。上级有部署,下级有落实;工作未推进,压力先传递。面对一些重要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安排布置的过程即是任务分解落实的过程,当“责任状”被剥离了实干担当的“颜色”,就瞬间异化为推诿卸责的“挡箭牌”。工作看起来抓得很实,却徒具虚名、流于形式,不过是把责任状化作了自己免责的“护身符”。更有甚者,一些单位直接改个日期就沿用上一年的责任状,却不加强对工作的具体指导、跟踪管理和监督考核。
俗话说,尽职才能免责。言外之意,在岗就要尽职,履职必须到位,尽责可以免责。如果平常工作放“大水耙子”,只是年初的时候应付式的签个“责任状”,真的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或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是难以逃避问责的。纵然是责任状的条款列得再多再具体,也无济于事。如前文所提的,将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村,也与村委会签订责任状,则是歪曲了“属地管理”的本真含义,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等,沦为了一段笑谈。
遏制“责任状”过多过滥、层层转签的困局,当从转变认识开始,让权力与责任对等起来,过程管理与责任追究相挂钩,不仅要看结果,更要看过程、看痕迹;当从纠正形式主义做起,对号入座、举一反三、深查细改;当以典型案例查处曝光托底,以案明纪、以儆效尤,让更多的人知进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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