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寒松
2017年09月22日08:10 来源:学习时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反腐败这一具有新的历史特点伟大斗争的具体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这一全新的法治反腐思想,开创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败道路,形成了反腐败的中国模式,树立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结合的典范。
一
治国必先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的统一性、融合性、一体性,国家治理体系建设首先是强化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是党的执政能力现代化,也必然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性、融合性、一体性。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治党务必从严。中国共产党同世界上其他政党的最大区别在于,中国共产党是由崇高理想、远大目标和坚定信念凝聚起来的组织严密的党,必须统一意志,必须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习近平总书记总结和继承党坚决反对腐败的一贯思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人民立场为根本立场,面对腐败发展蔓延十分严峻和复杂的局面,以博大坚韧的历史担当和非凡豪迈的革命气魄,冲破传统思想和利益固化的藩篱,亲自领导和推动反腐败斗争;以高超的政治战略和领导艺术,提出了标本兼治,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打好基础的基本思路。治标治得狠,取得了压倒性态势,扭转了腐败发展蔓延的严峻局面;治本治得准,找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这一全面从严治党和反对、遏制、预防腐败的根本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是习近平法治反腐思想的原理性和基础性思想。
二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强调依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宪法和国家法律治党治国。首先,党章、准则、条例、制度等党内法规,不仅适用于全体党员,规范党内事务、执政行为和权力运行,而且作为领导党,党的政治主张和意志要靠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执行来实现。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是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治国理政的规范遵循,也是国家治理体系中行为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其次,实现对掌握国家权力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有效管理,既需要国家法律的规制,也离不开党内法规的约束。作为依法治国的领导者,党发挥领导作用的重要途径之一即是制定发布党内法规,通过党内法规规范党的执政行为,实现依法治国。最后,宪法和法律是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和规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党内法规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根本保证。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体现人民意志的行为规范,是所有组织和全体公民的基本行为指引。由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党的性质、宗旨所决定,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都是党和人民意志的制度化、规则化,在本质属性上具有高度一致性,在规制内容上具有衔接共融性,二者以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衔接的逻辑关系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同时党的制度建设本身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将党的建设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成为重要组成部分,党政分工不分开,进而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逻辑定式;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把依规治党纳入依法治国的体系之中,赋予了融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为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全新概念;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站在治党治国相统一的政治高度,提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强化了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形成党内党外反腐败全覆盖、无禁区,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的全新政治局面。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实践,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是立足于党和国家建设的高度,把握腐败发生规律、反腐败斗争发展规律、党的建设基本规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做出的最新科学论断和重大理论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纳入依法治国的内容之中,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形成了良性的协调互补关系,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同宗同源,相互补益,构建了更为系统广泛的规则体系。
习近平法治反腐思想,不仅全面总结了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的历史经验,还充分吸收了中华民族传统廉政文化的精华,借鉴了世界各国反腐败成果,汲取了中国历史上和国外特别是苏联、东欧反腐败失败的教训。习近平总书记从法治反腐的基本思想出发,提出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反腐败新观点、新要求、新部署,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指明了发展方向,明确了根本道路,找到了基本方法,全面系统规划了蓝图架构和科学路径。在这一思想的统领下,形成了科学的、系统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创新精神的反腐败中国模式。
伟大的思想指导伟大的实践。在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反腐思想的指引下,经过五年来的不懈努力,着力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带动了社会风气的大为好转,广大人民群众为之振奋、为之欢呼、为之自信,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巩固,为今后反腐败斗争的持久深入推进开辟了光明的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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