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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创新巡察工作机制

万银锋

2017年09月18日07:53    来源:学习时报

原标题:进一步创新巡察工作机制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深植基层、党员队伍遍布基层,各项事业也落实在基层。因此,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立足全面、重心下沉、纵深推进,按照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而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就必须把巡察作为一项战略性制度安排,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破解管党治党难题,真正使巡察制度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

  巡察工作的创新性探索。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探索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格局多次进行部署,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基点,在开展市县巡察方面开展了创新性的探索。一是主动开展市县巡察探索,开辟了监督工作新格局。截至目前,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5个副省级城市全部建立了巡察制度,336个市地、2483个县区巡察工作进入了常态,且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二是坚持政治巡察的定位,进一步夯实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透露,2016年以来市县巡察将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抓中心议大事能力不强等基层党的领导弱化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4.3万个,其中乡镇、村(居)党组织1.8万个,占总数41.9%。三是聚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责任压力传导到党组织的“神经末梢”。发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6.5万个,发现和推动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9.5万个。四是重点关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助力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发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脱离群众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反映,截至2017年5月底市县巡察已移交问题线索11.6万多件,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1万多人、处分2.7万多人,发现和推动解决了一批惠民惠农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创新巡察工作机制。日前,党中央颁布新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明确要求,“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同时规定“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这些要求是在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系统总结巡察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给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创新巡察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遵循。一是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切实加强巡察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机构建设。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努力做到巡视与巡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市县党委要站在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高度,成立相应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察组,定期研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继承和发展既有的巡察工作经验,创新巡察工作的体制机制,推动巡察制度与巡视制度的无缝对接。建立健全常委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等制度,完善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巡察的有效机制;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将巡察各个环节的任务、目标、程序、责任具体化和规范化,以推动巡察工作事事有章可循、整体有序运转。三是结合基层实际依法依规推进巡察工作,创新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例如,针对常规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多、表面问题多,巡察效果较难体现的实际,探索常专结合的巡察路子,突出见事见人,确保巡察效果。(作者系河南省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

 

(责编:曹淼、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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