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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事特办”还是少点好

杨飞鸣

2017年08月02日15:3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最近有媒体报道:南京市民姜先生最近到雨花台政府服务中心,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的变更。因为对流程不熟悉,连续跑了三趟都没办成。就在姜先生着急时,有人告知他只要交上2000元的代办费、加急费,就可以特事特办,原本需要10到15个工作日办结的事,一两天就办完了。(中国网 8月2日)

什么是特事特办?笔者专门上网查询了一下,360百科给出的解释是,用特殊办法来处理,起初特指对沿海经济特区采取不同于内地的优惠政策。“特事特办”一词,在行政机关中听得多,也用得多。但是,为什么要“特事特办”,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特事特办”,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要求和标准。也就是说“特事特办”的标准掌握在办事部门的手中。

但是,生活中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需要排队办理的事情很多,上学、看病、贷款、上牌……乃至发论文,评职称等等。相关部门如何界定谁的事是“特事”需要“特办”?谁的事又可以“缓办”?衡量的标准又是什么?如果是报道中姜先生遇到的交钱加急就可以升级为“特事特办”,那就是对社会公平的公然践踏。

现在社会有些办事窗口有关系就能“特办”,交钱就能“急办”,殊不知特事特办的口子一旦撕开,人民群众“凡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思想一旦蔓延,将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是对司法公正的阻碍,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踏。

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对交钱加急的“特事”还是少办点吧。如果真想加急办好群众的事,那就首先要转变机关作风,提升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并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其次明确办事流程,不要让群众像报道中姜先生一样因不熟悉流程,连跑三趟都没办成事;再次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率。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按规矩办事,才是法治中国应有的姿态。

(责编:谢磊、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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