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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公众监督不能“背对背”做样子

陈岑

2017年08月02日15:3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报道,某地推行“河长制”不久,在上级检查落实中发现某段河道的河长信息公示牌面朝河道、背对河岸,结果被严肃要求立即整改,把信息牌面向河岸,方便群众监督。(8月1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该以信息面对群众的公示牌,却把背面朝向了群众,既在群众面前露了脸,又让群众不方便看清内容,如此刻意而为的“小心思”确实值得揣摩。这反映出一些单位接受公众监督的“矛盾心理”,既要按照制度或上级要求进行公示,内心却十分排斥,不愿接受监督,才会在公示牌上“动手脚”,想出给公示牌“转向”的把戏来。

而现实效果或许恰好相反,越是朦胧的面纱,公众越想揭开;越是遮遮掩掩的事,公众越想“打破砂锅问到底”。一个从“出生”就背对群众的公示牌,怎能不引来好奇心,比正向面对群众更有吸引力。这种不愿接受公众监督的“小伎俩”,又如何能在群众视野下“隐身”,到头来,反而会成为公众眼中的“另类”,记得更加清楚,同时也把自己弄得很尴尬。

一块河长的信息公示牌,除了印有某某干部的姓名、电话、单位等常规信息,恐怕也找不出其它敏感信息,相关部门为何这么怕公众知道?说到底,还是“怕麻烦”拒监督的心思在作怪。担心群众发现了问题,会第一时间打河长电话,给河长“添麻烦”;相反,如果群众不知道电话号码,即使发现了河流生态问题也无处举报,河长及责任单位就能“不知情”,舒舒服服过太平日子,多么美好的愿景!

可以断定的是,类似“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排斥监督行为,绝非某一领域、某一地方的孤本。这反映出一些地方、部门落实上级政策的“投机心理”,表面上完成了上级的安排部署,行动中却打了“擦边球”,人为搞了“变通”,内心也是抵触的。就拿落实“河长制”来说吧,初衷是为了通过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头,实现“河长治”,彻底改变河流治理困境。一个连河长信息都不愿透露给公众的做法,如何让公众看到治河的决心,如果真有突发险情,河长能按照预案第一时间站出来,冲在一线履职尽责吗?

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是打造透明阳光政府的基本前提。随着公众参政议政意识的上升,简单屏蔽信息之举,只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反而激发公众监督的好奇心,盯得更紧更牢。与其穿着“皇帝的新衣”接受监督,倒不如敞开心扉,主动邀请群众参与来得爽快舒服。

(责编:谢磊、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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