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2016年09月05日09:30 来源:《内蒙古日报》
我们要认识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由一个部门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古希腊悲剧大师埃斯库罗斯说:“非但不能强制自然,还要顺从自然。”中国古代的道家学派也持与此相近的观点,荀子却独树一帜,自信地宣布:“人定胜天。”到了近代,西哲黑格尔说:“当人类欢呼对自然的胜利之时,也就是自然对人类惩罚的开始。”恩格斯更明确的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自然是人类生存之本、发展之基。自然界先于人类而存在,反映了自然界不依赖于人类而具有内在创造力,它创造了地球上适合于生命生存的环境和条件,创造了各种生物物种以及整个生态系统。因此,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自觉保护生态环境,能动地适应、有效地利用、合理地改造时,得到的往往是大自然的加倍回报和恩惠;当人们破坏性、盲目性、掠夺性地向自然索取资源时,得到的往往是无情的惩罚和报应。这是生态文明理念中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和谐的基本要义。为此,我们就要践行“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与自然和谐共生。
要正确认识人对自然的依存关系。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 在漫长的物种进化过程中,人从自然界脱颖而出,成为当之无愧的 “万物之灵”。但是无论人如何进化,人类来自于自然界,人类的一切创造都来自于自然界。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人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都是以自然环境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的,没有自然环境就没有人本身。例如,古代蒙古族的生产和生活,几乎完全依赖自然界而存在,对自然界的顺从和敬畏是当时蒙古族与自然依存关系的最生动的写照。一方面,蒙古族适应和顺从自然界,热爱大自然,崇尚大自然,眷恋大自然的山水,珍惜大自然的一切,深切体验到大自然的恩赐,感谢大自然赋予的丰饶财富。因为蒙古族就其所处的地理环境,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只能依靠大自然,依赖于畜牧业和狩猎业。另一方面,又敬畏大自然,崇拜大自然,惊异大自然的报复惩罚,因而谨慎言行,不使自己触犯天地诸神,受到不必要的惩罚,所以形成了很多禁忌习惯和崇拜意识。蒙古族对自然的敬畏和崇拜,尽管含有太多的鬼神、灵魂等迷信色彩,但是这种自然观是蒙古人适应与利用环境、协调人与大自然关系的结果,体现着人与自然环境的融洽与和谐,符合人类的共同利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必须呵护自然,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
要科学把握人对自然的改造活动。人是有意识、思想和思维的存在物,人并不是消极地依赖自然环境,而是在对自然的改造活动中不断发展自己。
但是,人对自然的改造存在着两面性:一方面,不断改善物质生产方式,创造丰富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例如,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坚持建设宜居宜业城市的新举措,不断推进城市绿化水平,实施“万棵大树进城”等一系列绿化工程。2011年,集宁区按照自治区“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优先发展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坚定不移地把周边生态建设和城市绿化作为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工作,围绕“三山两河”(老虎山、白泉山、卧龙山、霸王河、泉玉岭河)及新老城区干道进行大规模绿化,在“三山两河”及新老城区干道大规模绿化项目上,共投资34亿元,动用各种机械上万台次,出动人员10多万人次,动用土石方500多万方,种植各种树木1450万株(丛)。2012年,集宁区又实施了“三山两河”生态绿化、城市公园、植物园、城市道路绿化、通道绿化、义务植树基地及国家重点生态工程等建设工程,共投入49.72亿元,种植各种树木2000多万株(丛),绿化效果更加明显,形势更加喜人。
另一方面,也存在着无节制地向大自然索取资源,强调效率,讲求效益,只考虑当前利益和需要,而忽视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统一性,造成环境污染,资源缺乏,道德退化等社会问题。人类改造大自然的目的在于使人的生活更加美好,但事与愿违,大自然早已在无情地报复人类。人类如果再不改善与自然的关系,必将遭受更大的灾难,就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
要深入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人与人的关系,是社会关系,人与社会是相互依存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和社会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能脱离对方而存在。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一方面,人是社会的人,人只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才是真正的人、历史的人、实践的人;另一方面,社会是人的社会,是相互联系的、有组织的个人集合体,脱离了人社会就是毫无内容和意义的概念。因此,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最终取决于人与社会关系的协调,也可以说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和谐,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例如,从2014年开始,我区深入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工程的核心要素是“全”,广大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转型、社会保障和基层组织建设等全面推进,农区、牧区、林区、垦区的嘎查村全面建设,农民、牧民以及林区垦区的职工全部涉及,实现从物到人、从基础设施建设到精神文化生活的全部覆盖。并且工程要注重把危旧房改造与异地搬迁脱贫相结合,注重把生态搬迁与补偿脱贫相结合,这就体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就是要精准扶持农村牧区贫困人员,为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为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用的贡献。
总之,我们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必须呵护自然,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我们要解决好工业文明带来的矛盾,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实现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要盘活山水林田湖这个生命共同体,关键是要有个大格局,让相关各方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生局面,才能真正实现山水相连,花鸟相依,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实践活动中,要自始至终都认为“自然就是自己”,在崇拜自然、敬畏自然的过程中通过调整自己的行为, 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达到人类生存发展与生态的平衡,强化和完善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良好环境。
(执笔人:晓荣)
相关专题 |
· 《学习论理》——内蒙古日报理论专栏 |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