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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人的“特权”

蒋希华

2017年06月08日13:52    来源:江西日报

这种党员才能享有的“特权”,既不是颐指气使的权力地位,也不是灯红酒绿的奢靡享受,而是时时刻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行动自觉

“当年我虚报两岁年龄入了党,拿到了背炸药包炸毁敌人碉堡的这个特权。我根本没有想到会活着回来,更没想到会活到今天,我为能拿到这个特权而终生骄傲。”在前段时间热播的反腐题材电视连续剧《人民的名义》中,剧中人物老革命陈岩石的这一段台词,感动了无数观众。在剧中,正因为虚报的这两岁,使陈岩石的职务止步于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但他不以为意,退休后坚持发挥余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陈岩石身上所体现出的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优秀品格,令人敬佩。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带头奉献、带头牺牲,历来是共产党人争抢的“特权”。红军初创时期,一名刚刚参军的青年问胡耀邦:“参加共产党有什么好处?”胡耀邦答道:“让我看,参加共产党有99条‘坏处’,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冲锋在前,退却在后;可能被杀头,还会坐牢;危险的工作要抢着干;如果军装不够,让给别人穿;饭少人多,要让群众先吃,自己饿肚子……要说好处,我看只有1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拥护你。”彭德怀也曾在一次党支部生活会上说:“我彭德怀参加共产党,党给我唯一的‘特权’,就是带头吃苦。”彭总是这么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抗战时期,他去某兵工厂视察,总务科给他煮了面条,被他严词拒绝,只肯与战士们一起吃小米,并把面条让给了伤员。解放后,组织上给他安排了条件稍好的住房,彭总又拒绝了,他表示,工作的时候要挑重担,生活上要少为自己打算,这就叫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还有,在我军某战功卓著的连队,其党支部有一条“铁规”:凡是冲锋陷阵的突击任务,优先安排给共产党员。有一次,经过六天六夜的激战后,连长分配食品,重伤员每人一个罐头,轻伤员两人一个,共产党员三人一个。所有负重伤的党员坚持要三人分一个罐头,理由是:应该享受共产党员的“特殊待遇”。

事实上,在人民群众眼里,凡是在战场上不怕牺牲、冲锋在前者,一般都是共产党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共产党员要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这种党员才能享有的“特权”,既不是颐指气使的权力地位,也不是灯红酒绿的奢靡享受,而是时时刻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行动自觉。

和平时期,我们虽不再身处枪林弹雨的险恶环境,但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广大党员皆要面对长期、复杂、严峻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甘于艰苦奋斗、勇于奉献牺牲的“特权”,一刻也不能放弃;坚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优良传统,永远也不能丢。

要把以身作则当“特权”,当好群众的“风向标”。广大党员干部要像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先进典型那样,以模范行动取信于民,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要争取做到技术当尖兵、专业当骨干、致富路上当“领头雁”,努力成为本职岗位上的行家里手。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纯洁人际交往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道德实践上作表率。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如此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要把担当实干当“特权”,在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勇挑重担,成为群众的“主心骨”。面对棘手问题,直面迎战还是瞻前顾后?面对风险挑战,知难而进还是退避三舍?面对错误言行,理直气壮地斗争还是遮遮掩掩地逃避?如何选择,考验着我们的党性修养。特别是在基层工作中,面对移民安置、房屋征迁、邻里纠纷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党员干部要坚决摈弃“平安占位子、疲沓混日子”的懒政惰政思想,主动站出来为群众排忧解难,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而不能当推诿搪塞的“甩手掌柜”,辜负群众的期盼。

要把奉献牺牲当“特权”,“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当好群众的“保护神”。众所周知,入党誓词中有这样一句话——“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而牺牲一切就意味着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敢于为党和人民献出自己的全部直至生命。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从不缺乏奉献牺牲的英雄人物;和平时期,在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这样的先进典型照样层出不穷。他们作出这样的选择,决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服膺于内心的理想与信念,传承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优秀基因和光荣传统。先锋模范是时代的精神标杆,是“看得见的哲理”。坚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是党员应当享有的“特权”。有了这一“特权”,我们党就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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