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明
2017年06月05日14:4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发改委党委委员、区工业园区办公室主任胡新良(正科级)懊悔不已。他在春节期间用单位的加油卡给自己的私车加了油,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请区委常委会批准,给予他党内警告处分。(6月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开自己的车用公家的油办自己的事,从外表看分不出其的行迹是用在公或在私上,此种“私车公养”比起公车私用更有隐蔽性。西湖区纪委通报的8起“私车公养”的违纪案例,对违纪者予以不同的处分,体现出对“私车公养”零容忍,然而要从根本杜绝还得从制度上予以进一步完善。
自实行公车改革以来,公车私用现象已经大为减少,而“私车公养”却有蔓延之势,从不少地方查处的案例看,不仅是加公家的油,还将私用装饰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充公报销。而且报销金额也呈上升趋势,有的干部一年金额高达数万元。“私车公养”揩公家的“油”,实则也是一种隐形的腐败。
公车改革除了防止车轮上的腐败之外,还在于减少成本,节省开支,为此对公车的管理甚为严格,设立了登记制度和报销制度等等,然而,还是被一些人钻空子,为何还会存在“私车公养”呢?从以上通报的8起案例看,违法者要么是局长,要么是所长,几乎都是单位的一把手。从中不难看出制度刚性不足,无法约束一把手,局长或者所长开的报销发票,谁来监督,谁来把关,如果是自填自报就很难进行控制,即使是自己不填不报,委托他人填报,碍于其的职务影响力,也很难让下属去动真碰硬。通报的8起案例虽说已经被发现和处理,但是之后是否还会有类似现象发生,还真不好说。
再则,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假如是单位主管领导把关不严,或者因为是老同事、老部下,打不破情面,来之不拒,不分青红皂白拿起发票就签,又如何防止“私车公养”,此种现象在平常中并非没有。
公车改革后并非就万事大吉,如:开着私家车去一个地方办公事,每个车的耗油量不同,行走的路线不同,如何准确无误的断定其的报销油量?再则,停车费,过路费等是多少又如何精确的进行计算。虽说数额不是很大,但是只要有漏洞就可能出现假冒领。因而急需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完善。
笔者认为,要防止“私车公养”还得有硬措施,如,到达某个地方耗油多少,停车费等多少要有一定精确数,适当进行上限,节约归已,超过不补;或者干脆取消私家车用于公,确实需要用车,用公务车派送。而最好的办法就是租用社会出租车,明码标价,按表付费。如此,将有效的防止“私车公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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