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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该反思“小官巨贪”的修炼过程

晏一琳

2017年05月09日14:31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在安徽淮北市烈山村,曾有过一名“巨贪村官”刘大伟。据检方起诉,18年里,他将村集体资产通过各种渠道转移、侵吞,变为私有,涉案金额高达1.5亿元。曾经远近闻名的富裕村,现在一片萧条。(5月8日 中安在线)

这只是中部安徽,不是北上广等经济发达地区;这不是中央手握实权的部委处室,而是中部的一个小山村。我们很难想象,作为一名村干部,甚至连“官”都不是,却可以一手遮天,在18年里一步步挖空村级集体资产,练成了“小官巨贪”的典型。翻开刘大伟的“发家史”,我们不难看出,其轨迹是通过经营村集体矿产积累资金;然后以此为政治资源,当上了村干部;再通过“暴力拆迁”等方式获得上级领导信任,最终助长其贪污腐化的野心。其“小官巨贪”练就过程并非朝夕之功,我们在对个别案例进行解剖时,更应该反思“小官巨贪”练就过程中的背后力量。

总结这些“小官巨贪”的履历,大多有三个共同点:其一,立场不坚定,大多数文化程度不高,不注重个人修养,道德水平也无法持续提升;其二,拥有实权,别看这些小官们职位不高,但是能量却很大,小到农村的低保、社保等惠民政策,大到农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大额项目,都得经过这些人的手;其三,监督力度不够,监督不力既体现在对小官们本身的监督方面,也体现在对基层各项资金的监管不到位上。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小官成巨贪不是短时间内成功的,他们的练就过程便是当地民众的血泪史。农村老百姓对村级事务可谓“摸得门儿清”,有哪些东西是属于集体的,有哪些财产是公家的,对于农村群众来讲,大家都紧盯着。所以,身处周围的老百姓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可谓无处不在,然而,这些下级监督却很少能成功发挥作用,就在于这些基层小官们自有其“护身符”。

最大的“护身符”便是小官们的能力。正如刘大伟在两次拆迁过程中表现“优异”,在上级领导眼中,拆迁是急难险重的活,很多人不愿意干。然而,刘大伟这样的能人不仅愿意干,却还能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工作。这样的“能人”,是很多基层政府的“香饽饽”。不可否认,在农村,这样的“能人”很多。但是,正是这样的“能人”,利用自身能力,将其转化成资本,成为了极尽贪腐之能事的“护身符”。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官离老百姓的生活更近,更能够影响政府公信力。惩处“小官巨贪”,自然大快人心。然而,在惩处的同时,更应该认真反思其练就过程,对小官巨贪进行防治极为重要。其一,加强对基层干部及群众的思想教育,坚定反腐立场;其二,重视基层权力制衡,防止权力滥用;其三,上下级监督齐头并进,重视群众的“监督之眼”。

(责编:洪宇<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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