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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办节活动”失去了“原味”

王邦和

2017年05月05日14:59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时下,春草绿、百花香,全国各地办节活动兴起,“你方唱罢我登台”。为扩大知名度、促进经济发展,办节未尝不可。然而,不少地方“为办节而办节”,开始热热闹闹,而后冷冷清清,最终“成果”也只能体现在年终总结里。

近年来,一些地方为了发挥地方优势、盘活当地资源、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可谓是绞尽脑汁。个别地方没有节就自己“造节”, “办节活动”数量越来越多、热度越来越高。地方开展“办节活动”本是一种“促销”方式,实质是以“节”搭台,经济唱戏;以“节”为名,提高地方知名度;以“节”为媒,招商引资;以“节”为市,推销产品;以“节”为引,开发旅游。通过“办节”提升人气,扩大影响,激活经济社会发展“一池春水”。

诚然,一些地方开展“办节活动”确实搞出了影响力、造出了效益。但由于各地历史、文化、资源不同,所以开展“办节活动”的效果也充满酸甜苦辣。开新闻发布会,请领导出席,然后进行展览或招商活动,这是一些地方办节的套路。一个节庆下来,花费少则十几万元,多则上百万元。但个别地方由于没有人场人气,也就断了赞助商投资商的财源,办节越来越入不敷出,甚至出现严重亏损。加之“办节活动”要有巨大的前期投资,有的已经成为当地政府财政的巨大包袱,有的甚至负债累累,让“造节”的初衷成为泡影,“办节”的动机事与愿违,失去“原味”。有的甚至拖累发展,出现骑虎难下,进退两难局面。

不可否认,一些地方确实也有特色、有资源而又推广无门,“酒香也怕巷子深”。地方政府为扩大地方特色宣传,招商引资,发展经济,这初衷本无可厚非。但是,笔者认为,大办人造节实在劳民伤财,实不可取。即便地方开展“办节活动”,也当有效益观。这个效益,不是图个轰动、要个政绩,而是为了惠民利民。如果不能遵循市场规律、结合地方实际,不能突出当地特色、拓展文化内涵、促进百姓福祉,这样“不经济”的节会,各地还是尽量少办,最好不办。

当然,地方开展“办节活动”,更应冷静而行,不能一哄而上,盲目而办,跟风凑热闹。“造节”、“办节”前,应进行严密科学论证。要根据当地地理、历史、文化资源情况,请知名专家学者、咨询机构,对“造节”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对“办节”的投融资渠道,投资回报比等,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切不能凭一时热情,一时冲动,某一个领导的个人意志轻率决定。“办节”中,要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切不可贪大求洋。“办节”后,要不断宣扬,不断充实,不断进行深度开发,使节庆越办越厚实,越办越有新意,越办越有生命力。

(责编:洪宇<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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