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理论

贪腐不应成“爱子女”的打开方式

向秋

2017年04月19日15:03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于集乡是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乡镇,1.8万人口,3.95万亩耕地,经济发展水平低。可就在这个人均年收入不足万元的穷乡镇,却出现了一位“千万元”级别的贪官。他就是于集乡原党委书记、乡长刘传银。(4月19日《检察日报》)

穷乡镇出“千万级”贪官令人震惊。而关于贪腐的原因,据刘传银交代,贪污这些钱是打算留给女儿,想给女儿创造一个好的物质环境。也就是说,“爱女儿”是刘传银肆意贪腐的最大动因,为了女儿,他盯上财政拨款,10年侵吞800余万;为了女儿,他拉财政所长下水,用尽手段疯狂敛财。

近年来,有不少的贪官发生腐败问题,是出于“爱子女”的原因。比如,河北省委原书记程维高在提拔干部时,有两条选人标准:一是在政治上是否完全跟他一致,言听计从;二是在经济上是否支持他儿子。又如,河南省鹿邑县公安局党委原委员、局政治处原主任邱海山,通过相互行贿、相互勾连,为女儿链条式造假,为女儿实现了“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的目标。

舐犊之情人皆有之,爱子女本是人之常情。领导干部正常的爱子女情怀,无可厚非。但是,领导干部由于身份特殊,爱子女应爱之有度,爱之有道。在这方面,许多革命先辈做出了光辉榜样。周恩来总理为严管亲属,制定了包括“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搞特殊化”在内的10条家规,从不松动。陈毅元帅在担任上海市第一任市长期间,曾与子女“约法三章”:要求他们穿土布衣,不坐公家的小汽车,办任何事都要严格按制度来。陈云同志任职中央纪委书记时,曾向亲属子女提出 “三不准”:不准搭乘他的车,不准接触他看的文件,不准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

令人遗憾的是,有的领导干部却在亲情面前过不了关,个别甚至以亲情为借口,以亲情为幌子,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贪赃枉法。领导干部一旦把权力当作捞钱资本,把贪腐当作爱子女的方式,到头来不过是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子女。

林则徐曾留给儿子一副对联:“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领导干部爱子女,应守好公与私的分界线,把握严与爱的辩证法,切忌以贪腐作为爱子女的打开方式。

(责编:洪宇<实习生>、谢磊)
相关专题
· 清风时评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