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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党内激励关爱的制度机制

徐珂 徐桂士

2017年04月12日08:30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原标题:健全党内激励关爱的制度机制

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关爱党员的三种主要方式

一是设置底线和红线,提醒和防止党员犯错或犯罪。“良药苦口利于病。”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是衡量党员行为的尺子,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法律前面,立起来、严起来,强化党员的红线、底线意识,相当于在法律底线之前架起带电的“高压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有效堵塞“小问题”酿成大祸害的漏洞,提醒和防止党员犯错误甚至滑向犯罪深渊,督促其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从这个意义上看,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党员令行禁止的高压线,又是关爱党员的屏障。

二是在党的生活中,提升党员素质和能力。党的生活是指党内各种活动,包括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等。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员干部党性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民主生活,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在党的生活中,党员既可以从党组织那里得到指导、教育和帮助,也可以在党员之间的沟通合作中,不断提升自我素质和能力。

三是激励、帮扶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奖惩并举,是我们党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以惩戒的方式严格规范、约束党员;另一方面,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环境下,党组织要以奖励的方式,让党员直接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在后一方面,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通过权利、荣誉、物质、政治等激励,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努力营造弘扬先进、鞭策后进、革除落伍的良好氛围,提升党组织向心力。这是“锦上添花”。第二,通过帮扶困难党员,使党员真正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是“雪中送炭”。从宏观看,只有党员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组织永葆生机和活力,党员在党组织中才能获得更大的关爱。关爱党员、关爱党组织,党员人人有责。这就需要广大党员多奉献自己的爱心,为党的建设和发展多增砖添瓦。

党内帮扶关爱机制的实现必要性

我们不能把党组织的宏观原则与党员个体的实际情况混为一谈,不能把党组织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与对党员的组织关爱对立起来,不能用一成不变的理论原则往千变万化的客观现实上生搬硬套。

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党的宗旨实践者与直接体现者,但从根本上讲,党员也是人,是人就有为难遭灾的时候。党员在日常生活中有着更严格的纪律约束,具备更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着先锋模范带动作用,在不同工作岗位上做出过更大的贡献。如果党组织对党员一味要求付出而不予关怀,这种负面示范带动作用会使党组织后继乏人、一盘散沙甚至后继无人。一个执政党如果没有凝聚力和感召力,也就不会有战斗力和生命力。

从奖惩并举的角度看,党员不仅需要规范约束,也需要奖赏激励。“锦上添花”固然好,难能可贵的却是“雪中送炭”!健全党内帮扶关爱机制,绝不是我们党要为自己的成员谋取特殊利益,绝不是违反了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绝不是违规发放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在党的生活中的翻版,而是从现代管理科学的角度、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需要上提出的。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贡献,就迫切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及时帮扶关爱贫困党员。

从精准扶贫、实现共同富裕角度看,困难党员也是精准扶贫的对象。党员除缴纳党费外,还是普通纳税人,而且比普通纳税人贡献大、付出多。广大党员为国家的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没有他们长期艰苦的付出和无私奉献,就没有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大好局面,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在生活贫困的情况下,党员除享受党组织的关爱扶持以外,也应当享受社会救助和精准扶贫的待遇。这不但体现了党员责任与义务的协调一致、有机统一,而且在脱贫致富的道路上特别在社会救助上体现群众优先原则,与党内帮扶关爱生活困难党员并不矛盾,也与我们党为自己的成员谋取特殊利益完全是两码事,而是有利于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

党内帮扶关爱保障机制现况

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的领导同志到基层考察调研时,经常走访慰问贫困党员;中央和地方每年都要从直接管理的党费中拿出一定数额用来慰问贫困党员,并多次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下拨党费,用于帮助遭灾党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工作。2013年至今,中央管理党费共划拨3.94亿元,专门用于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同时,中央管理党费每年还划拨3000万元,用于补助发放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新中国成立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在建党95周年之际,中央管理党费还划拨1.73亿元,用于“七一”前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此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战略部署,2016年中央管理党费划拨1.16亿元,支持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680个国家贫困县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这正是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不忘感恩的表现。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这一制度化、常态化举措,充分尊重和保障了党员的主体地位。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党内关爱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还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党内关爱法纪法规,缺乏必要的科学系统的法制规定;与我们党出台的大量以惩戒为主、规定丰富详实的法规法纪相比,党内关爱的法纪法规几乎处于空白阶段,且执行宽松现象严重,落实不到位,缺乏可持续的经费支持;党内关爱过于“碎片化”,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和执行标准,不能保证常态化、实现全覆盖,不能体现实质性,甚至表现为只具象征意义的年节化、表面化、身份化等形式主义倾向。

各级党组织要努力形成党内关爱系统化工作格局

第一,继续探索建立关于党内激励关爱的制度机制。在此基础上,制定关于党内激励关爱的法纪法规,增强党内激励关爱制度机制的执行力,切实把党内关爱法制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充分发挥奖励这一党内管理服务方式的作用,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继续建立完善党的生活制度机制,像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一样,制定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民主生活等的制度机制,作为日常生活中党内关爱制度的一部分,为党内关爱法治化提供有益补充和借鉴。

第三,充分整合党内外各类资源和力量,坚持普遍关爱与重点帮扶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关爱相结合、保障权利与明确义务相结合,努力营造“惑时有人解、病时有人望、困时有人帮、老时有人管”的党内关爱氛围。

第四,加强和规范党内关爱工作,把党内关爱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定期分析研判,积极探索关怀帮扶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实现党内关爱精细化、点对点、有实效。

第五,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制度执行力,积极推行督查、绩效评估和问责制度,落实责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形成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作者分别为国家行政学院办公厅研究员、处长;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街道工委书记)

【参考文献】

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2年11月19日。

 

(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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