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秋
2017年04月07日08:47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近日,因正部级落马高官自述与女明星情史,口述体反腐纪实文学《追问》走红。先期拿到该书的观海解局记者发现,其中有个叫李立青的市委副书记很有意思:他只收熟人的钱,一般人的钱物都退了,以至于被双规之前还被认为是个清正廉明的干部。(4月4日《法制晚报》)
作家丁捷反腐纪实文学《追问》书中这位叫李立青的市委副书记,实际上是个受贿讲“原则”的贪官,属于比较另类的贪官。
近年来,确有少数的贪官受贿讲“原则”,其“原则”千奇百怪。比如,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有“五不”原则: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介意钱多钱少;黑龙江省绥棱县委原书记李刚有“三不收”原则:事没办成的不收、关系不密切的不收、几个人同时送的不收;河北省石家庄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杜国栋的原则是:“就是不能让单位吃亏,只收干活干好的,干差的送钱也不收”。
贪官制订“受贿原则”,目的是想安全受贿,既受贿又要保证自身平安。他们把利益交换严格限定在特定对象中,限定在周围一小撮非常熟的“朋友”中,最大限度缩小知情范围,做到你知我知别人不知。贪官制订“受贿原则”,是出于伪装自己的需要,妄图拿人情当自己受贿的“遮羞布”。
纸毕竟包不住火。贪官以为有“受贿原则”就可逃过惩处,纯属痴心妄想。在高压反腐、重拳猛击,“无禁区、零容忍”的形势下,贪官所谓的人情关系、朋友关系会变得十分脆弱,贪官即便自以为在受贿上考虑得很周全,也还是会被发现和揭批出来,其贪腐的丑恶面目终会大白于天下。贪官企图通过坚守“受贿原则”达到既发财又逃避党纪国法严惩,是大错特错,只会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官员只要受贿就是腐败,与其讲不讲“受贿原则”没有关系。遏制官员贪腐,也要遏制受贿讲“原则”的贪腐。把官员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消灭官场中形形色色的小圈子,净化畸形的官员“朋友圈”。
官员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守党性原则。官员发生贪腐,最主要的原因是信仰缺钙、宗旨观念淡薄。要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心中时刻装着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把党性原则牢固地立起来,与“潜规则”“受贿原则”等作坚决的抵制和斗争。
| 相关专题 |
| · 清风时评 |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