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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为官当如“玉”

何秋劭

2017年03月28日16:34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古人言,“玉,石之美者有五德”。即“润泽以温,仁之方也;勰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专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挠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忮,洁之方也”。仁、义、智、勇、洁既是玉之五德,更应是做人为官之德。

然而,现实中部分领导干部“五德”变“味”。有的将“仁”,演绎为无视困难群众疾苦的“麻木不仁”;有的将“义”,演变为对利益相关者的“江湖义气”;有的将“智”,表现成拉拢关系、迎来送往中的“聪明睿智”;有的将“勇”,扭曲为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上的“勇者无惧”;有的将“洁”,曲解为抵制歪风、遏制邪气上的“洁身自好”。如此,不仅污染政治生态,更会贻误发展良机。端正五德,以五德律己、修身,才能做好人当好官。

怀心系群众之“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公开场合上表示,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是其日夜牵挂的事。作为领导干部要像习近平总书记那样,怀有深仁厚泽之“仁”,心系群众、情系民生。要时刻关注群众生活和诉求,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同时,还要将情怀最终落脚到实际行动上。以一丝不苟、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与态度,对困难群众致困原因,对症下药、靶向施策,助其脱困,确保小康之路上无一人掉队。

崇肝胆相照之“义”。领导干部由于自身工作的特点,决定其生活方式不能与普通群众一概而论,需讲点“特殊”。此“特殊”不是让其获取特权,而是对其更严的要求、更实的约束。比如,在结交朋友、维持关系方面,要规避利益纠葛、权钱同盟,不越法纪红线,做到真情相交。不能因所谓的“情义”,沦为上级的“家臣”,无论公与私,皆唯命是从;或是下级的“人梯”,无论贤与佞,皆提携重用;或是服务对象的“保护伞”,大行暗箱操作、“特殊关照”之举。

谋一心为公之“智”。领导干部身负推动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兴旺的使命。因此,其“智”要多以谋事而少以谋人。要着重在提升自己“看问题的眼力、谋事情的脑力、察民情的听力、走基层的脚力”上用智铺谋,从而推进改革、推动发展。少谋溜须拍马、迎来送往之“道”。当然,也不可忽视工作中的正常人际关系,毕竟齐心协力、精诚团结的干事环境,是成事兴业的前提,这方面的“人”不可少谋。

持敢于担当之“勇”。当前,处在改革攻坚的关键期,各项难度小、容易改的改革事项基本完成,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领导干部的勇,不是体现在声洪势强、独断专行上,更不是在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上。而是在改革攻坚期中,不畏难退缩、不裹足不前,敢于迎难而上的进取;在改革未知领域里,无先例可循、无经验可鉴的背景下,敢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

促人人崇廉之“洁”。正所谓“穷着独善其身,达者兼济天下”。在作风建设上,领导干部不仅要有自我约束、严于律己的自觉,更要有督促他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担当。在身边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不能因为害怕得罪人,而奉行“好人主义”,任其滋长、蔓延。应对不正之风、歪风邪气,以“雷霆万钧之势”露头就打,对相关干部要尽早劝勉、及时训诫,争取把问题消亡在萌芽状态。

最有效、最持久的约束是内心的自我控制。因此,领导干部当以德修身、以德律己,并辅之以法纪的刚性约束。如此,既是其廉洁奉公、干事创业的关键,更是其行稳致远、有为有位的保障。

(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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