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17日08:35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编者按:近日,由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编写、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经济新方位》一书正式出版发行。本书是国内首部系统阐述中国经济新方位的权威著作,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怎么看、怎样办、如何干、为谁干”四个角度深入分析中国经济新方位。本文系该书第六章“新改革——完善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第二节摘编,以飨读者。
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指出,要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抓紧编纂民法典,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要坚持有错必纠,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专心创业创新。这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大背景下,党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表明党中央对保护产权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彰显了党中央对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指导性、一惯性和坚定性,这是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
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首先要弄清楚究竟什么叫产权。产权是指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可分离性和独立性的特征,具有激励、约束、资源配置和协调的功能。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产权制度,是用来规范市场经济中的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修订的《宪法》和新制定颁布的《物权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都对物权问题做了阐述,体现了依法保护产权的法治理念。
为什么要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理论和实践都表明,产权保护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因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 保护产权是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才能更好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早在两千多年前,孟子就讲过,有恒产者有恒心。现代产权理论告诉我们,交易是稀缺的,交易是要产生费用的,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 交易费用就是运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因此,只有产权确定,才能稳定预期,降低交易的不确定性,进而减少交易成本。但是,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存在着产权保护问题,存在着产权的不确定性。在古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情况下,民众的产权保护高度依赖于君主的英明程度和官僚政治体系的稳定性。新中国成立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民虽然拥有名义上的产权,但事实上的产权却得不到妥善保护。由于产权不清,所以导致了经济发展缓慢,人民苦不堪言,连温饱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吸取了历史上的教训,一次又一次地推动改革创新,对各类产权予以事实上的保护。我们最为熟识的案例,就是从小岗村开始的农村改革。正是由于小岗村的大胆探索,从而走出了一条农村改革的成功之路。小岗村的改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重新赋予农民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控制权和收益第六章 新改革———完善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权,从而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国有企业的改革也是产权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管理层、企业职工之间的重新界定,与体制外兴起的民营企业力量共同构成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正是由于有了农村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有益经验,所以各领域的改革才能全面铺开。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尽管过去的三十多年里,中国一直在推进事实上的产权保护,但由于缺乏明确、详细、公正、透明、可操作的产权保护法典,从而导致人们对于未来难以形成稳定的预期,交易成本非常高。尤其是在转型时期由于各种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企业家和普通民众的产权很容易受到侵犯,企业家不得不通过维系特殊的政商关系以寻求产权保护,但这又很容易形成违法犯罪,“原罪”似乎困扰着每一个民营企业家。正是这些产权保护的不到位,一段时期以来,导致企业无恒产无恒心,投资意愿不足、投资力度不强、投资转移倾向明显, 难以为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鉴于上述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罗列了多种长期被社会关注的产权问题,并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这些理念的核心内容在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被再一次强调。可见,产权保护至关重要。由此推论,中国的改革开放史,实际上就是一部产权的重新界定史。正是因为有了事实产权的重新明晰界定,才稳定了人们的预期,降低了交易的成本,实现了有恒产者有恒心,才有了我们今天看到的长达三十多年的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重要的就是要解决好产权保护制度的建设问题。如果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势必会影响经济的发展,也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如何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我们知道,产权保护说起来重要,但真正做起来不容易。要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关键在于如何将全面依法治国理念落到实处。具体来讲: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保护,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地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二是要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三是妥善处理好历史形成的各类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 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避免矫枉过正;四是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五是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形成尊法守法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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