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洲
2017年02月17日07:1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习近平主席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指出,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理应平等参与决策、享受权利、履行义务;要赋予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更多代表性和发言权。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家间相互依赖不断加深,国际规则对国际关系的建构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近代以来的国际秩序,如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秩序、1815年的维也纳秩序、一战后的凡尔赛—华盛顿秩序和二战后的大国秩序等,主要是通过武力和战争来塑造的,今后的国际秩序将越来越依赖于非武力性质的国际规则来建构。国际规则不仅左右各国间利益分配,而且决定一国在国际社会所能扮演的角色,并对其国际行为合法性进行评判。因此,国际规则话语权的竞争成为国家间竞争的重要形式。
国际规则话语权是重要的制度性话语权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这对我国国际话语权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这里虽然强调的是全球经济治理领域的制度性话语权,但对这一要求应作拓展理解。其一,国际制度不仅存在于经济领域,在政治、文化、宗教、环境、卫生、安全、反恐等领域也大量存在。国际制度分为有形的制度和无形的制度,前者通常体现为国际组织规定和明示的国际协议,后者主要表现为具有制约性的习惯性做法或共识。相对于前者,后者为“弱制度”。西方七国集团、二十国集团、联合国安理会、世界卫生组织、核不扩散条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奥委会、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国际人权公约禁雷运动、达沃斯论坛等著名的政府间或非政府间组织及运动、论坛,就是不同领域典型的国际制度。其二,不论是有形的国际制度、还是无形的国际制度,不论是全球性的制度、还是区域性的制度,不论是联合国这样的综合性国际组织、还是国际清算银行这样的专门领域的国际组织,其核心都是国际规则,没有规则就没有国际制度。因此,要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首要的是争取和提高我国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各国针对国际话语权而展开的竞争,实质上是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竞争。举例来说,世界贸易组织是全球贸易和投资领域最重要的组织,中国加入该组织,是通过国际规则融入世界、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步骤和举措。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和强权国家,曾试图领头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建立“21世纪高标准的贸易投资规则”。这一企图受挫后,奥巴马政府又花大力气推进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谈判,并且明确表示,其意在建立新的贸易规则,“不能允许中国来书写全球经济规则”。这两个例子,充分表露了当今世界国际话语权竞争的实质。又如,为落实联合国气候框架变化公约而召开的世界气候变化大会,要达成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应对气候变暖的减排协定,中间经历了京都议定书、巴厘路线图、哥本哈根协定等多次讨论,旷日持久,直至达成巴黎协定。这其中最大的争议,就在于在能源使用与碳减排上应确立什么样的国际规则。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把握增强中国国际规则话语权的着力点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在现有多数国际规则的制定中没有主导性地位,总体而言尚缺乏强大的国际规则话语权。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加入的国际组织较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加入了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由于多数国际规则的制定已经由西方国家主导完成,作为后来者的中国往往要通过对既有国际规则的认同来参与国际治理。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在国际制度的创建和国际规则的制定上产生了日益重要的影响,如在国际气候公约的谈判中扮演了负责任大国角色、在区域安全领域主导成立了上海合作组织、在经济和发展领域创建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参与创建了二十国集团、与东盟达成了自由贸易协定等等。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看到中国在国际规则话语权上的不足,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中国国际规则话语权不断增强的态势。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我们应针对不同问题,制定相应的国际规则话语权战略,明确增强中国国际规则话语权的着力点。
抓住网络空间这一重点领域。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国际规则各不相同:有的领域国际规则相当成熟,改进的空间较小,有的领域还没有形成较为成熟、稳定的国际规则;有些国际规则影响全局,有些国际规则的影响则局限于较小的范围。要增强中国的国际规则话语权,必须抓住重点领域,而网络空间就是一个具有全局性影响、但相关国际规则尚不成熟的重点领域。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已成为人们重要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我国在互联网技术发展领域起步较晚,但发展迅猛,具有后发优势和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可以在相关国际规则制定中争取较大的话语权。增强我国在网络空间的国际规则话语权,网络技术力量是基础、线上运行规则是核心,要将线上规则与线下技术力量结合在一起。
用好中国文化和中国智慧。在国际规则制定中,中国不能做被动接受者、追随者,而应作为平等的一员乃至成为主角。对于一些不公平的国际规则,要在适当的时机争取修订;对于一些与我相关的新的国际规则的创建,要体现中国思想、中国价值和中国方案。而我们能为国际规则的制定作出独特贡献的一大优势,同时也是中国增强国际规则话语权的重要基础,是深厚的中国文化底蕴和中国智慧。例如,对于现有国际规则的修订和利益的重新分配,要知白守黑、审时度势;在主导国际规则制定的过程中,要顺势而为、以德服人,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与周边国家建立信任机制时,强调“亲、诚、惠、容”;在制定解决国际争端和利益纠纷的国际规则时,强调兼爱、非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精神和化敌为友、化干戈为玉帛;等等。
遵循话语权生成的基本逻辑。作为国际话语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际规则话语权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它同时也遵循话语权生成的基本逻辑。强大的逻辑说服力、公正的价值理念、科学依据和实证材料等,是构成话语权的要素。在增强国际规则话语权问题上,这些要素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际规则制定过程中,中国要力争做到在议题设置上有引导力、在规则制定的讨论中有说服力、对于霸权倾向有回击力、对于质疑有解释力。此外,话语权还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综合国力、文化认同、媒体传播、同人们心理期待的契合性以及制度的比较优势等。增强中国的国际规则话语权,需要深刻把握这些要素与话语权之间的内在联系。
遵循融通中外的基本原则。在国际社会,不同治理主体的利益诉求、关注点和价值理念往往千差万别。不考虑差异性的国际规则,难以被不同国家和群体普遍认同,也就难以在国际社会得到普遍遵循。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作为拥有5000多年独特文明和文化传统的东方古国,作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中国对于自己的国际角色有特殊的自我定位,对于国际规则制定有特别的诉求。同时,作为走向世界舞台中央的负责任大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今天的中国对国际规则必须有全球视野和开阔胸襟。在国际规则的话语体系建设方面,我们必须牢记和遵循习近平主席的重要论述,着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
(作者为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 人民日报 》( 2017年02月17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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