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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不更新就该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江文

2017年02月09日15:38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近日,海南省儋州市纪委通报了五起不干事、不担事典型案件。其中,有一起案件引起不少关注。 

去年12月,“儋州市商务局网”因存在“首页面长期未更新”的突出问题,被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通报为不合格政府网站,造成极坏影响。董海峰作为该局主要负责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儋州市市委决定对董海峰的违纪行为予以立案审查。这是我国第一个因未履行信息公开责任而被问责的单位领导。笔者认为,当前,官网长期不更新不在少数,对这些单位的领导干部都应该问责、追责。

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了2016年一季度对全国607个县级以下政府网站的抽查结果,不合格率达18.5%。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对全省政府网站进行了抽查,通报结果显示,共抽查网站216个,发现不合格网站119个,不合格率55%,其中117家是市县乡基层政府网站,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10家政府网站连续多次抽查不合格。这从一个侧面暴露了政府网站存在问题的严重性。

造成数量不菲的政府网站长期不更新的根源是有关部门没有真正落实问责。从过去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政府机关网站即使被曝光存在长期不更新的问题,有关部门的处罚大多是轻飘飘的,一般就是“责令改正”,这样轻描谈写的“处罚”显然力度不够,效果也不佳。至于对官网长期不更新的单位领导干部的处分,更是蜻蜓点水或下不为例。下不为例的下一次同样是下不为例,久而久之,可能连说这话的人都没有了底气,更不用说听的人了。

如此看来,要彻底整治政府网站长期不更新的弊端,就应该在问责、追责上下功夫,只有通过严格的问责、追责,让领导干部付出代价,他们才会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的建设,网站不更新的情况才可能迎刃而解。而问责、追责也是有法可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此看来,对政府官网长期不更新的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追责是有理有据的,是有法可依的。只要有关部门重视这件事,把政府网站的建设提到更高的高度来看待,严格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问责、追责,政府网站不更新情况才可能慢慢销声匿迹。

(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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