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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党群血肉联系之着力点

武湖

2017年02月09日09:30    来源:《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杂志

  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根据新时期党群关系的新特点新要求,我们要在总结运用以往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唯此,党群之间的血肉联系才能得以保持和强化。

  利用好新媒体这个平台

  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为普通群众提供了表达诉求、参政议政和行使监督权利的重要平台,也为党委政府准确了解民情、把握民意开启了视野广阔的窗口。广大党员干部要确立互联网思维,努力跟上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潮流,主动学习和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开展群众工作。通过开展网络问政,推进网上政务公开、拓宽网上信访渠道、创新网络监督模式;通过开展网上便民服务,健全上下联动的便民服务网络;通过开设新闻中心、网站主页,定期搜集、整理和分析各类民情信息;通过实施网络舆论引导,主动占领网上思想阵地,促进党组织、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消除隔阂,凝聚共识;通过建立政党网站、个人博客或组织党的领导人与群众网络对话等方式,实现党员领导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快捷沟通和党群关系的良性互动。还可利用移动电视、手机报、短信等媒体,打通党政机关和群众之间、党员干部和群众之间的直接通道,从而实现党群之间“手牵手”“心连心”。

  注重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类社会组织得到空前发展,截止目前,登记在册社会组织达67万个,遍布教科文等14个行业领域。培育和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已经成为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趋势。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主体之一。它的参与,有利于不同群体实现自己意愿、维护自身权益,为人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有序扩大政治参与提供了重要的组织渠道,从而推动基层民主的发展。社会组织尤其在化解社会矛盾冲突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当社会矛盾潜滋暗长时,扎根于群众之中的社会组织往往能够在第一时间发出信号,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避免矛盾升级;当社会冲突发生以后,社会组织又可以充当化解冲突的“灭火剂”“稀释剂”。所以,要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开展适合群众特点的各项有益活动,鼓励它们以各种方式联系各自领域内的群众,并帮助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坚持直接联系群众方法

  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以百姓之心为心,真正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一是尝试党代表接待选区群众制度。每位党代表每年安排一定时间接待所在选区或所在社区群众,解答群众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做好回复和办理工作。二是坚持“三同”制度。实践证明,三同是改善党群关系、遏制四风问题、促进决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应该坚持下去。三是实行党员志愿服务。学者郑永年曾建议“中共党员要‘志愿者’化”,他在调研后指出,新加坡尽管是一党独大,但党员并不多,普通党员大都是志愿者,帮助执政党的议员和部长联系民众。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党组织也在积极推进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总体上看,大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一做法,值得总结和推广。

  构建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巡回接访、下访巡访和阅批群众来信等信访制度,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听证制度、协商谈判制度、公民投票制度等,畅通工青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群众利益分配机制,突出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把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控制在合理限度内。完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实行职工权益状况定期分析和报告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妇幼、农民工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网络、渠道和制度建设,加大对群众在工资集体协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方面维权的法律服务力度,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从而达到顺民气、解民难、暖民意的目标。

  加大民意在干部选任中的权重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仅影响政府形象,妨碍事业发展,而且涣散了党心,冷却了民心。保持党群血肉联系,党员领导干部是重点和关键。其中,选好人用好人,让群众有更多的参与感,是做好群众工作最重要的基础和前提。要在坚定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基础上,扩大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程序民主,让群众有更多的发言权、选择权、决定权,以“权由民所授”来确保“权为民所用”。要加大“民意”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中的作用,甚至决定作用,让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蔚成风气。要进一步扩大干部考评中的民主,加快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体系,提高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用科学的制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俯下身子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重点工程“一上就闹,一闹就停”,甚至“朝令夕废”的困局,多数是因为这些重点工程和重大决策没有识民情、接地气。打破类似困局,必须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一要建立经常性的民意调研机制。通过对政策时事热点和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快速反应调查以及社会民众心理调查等,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为科学决策打牢民意基础。二要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测评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都要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否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是否符合本地区发展实际等,切实做到没有兼顾各方面利益的不出台,与民争利的不出台,配套措施跟不上的不出台。三要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以及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文件精神,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防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现象的发生。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委组织部研究室)

(责编:杨文全、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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