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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中国经济新循环

施戍杰

2017年01月24日10:42    来源:《红旗文稿》2017/2

过去一年,中国经济整体向好态势明显,但下行压力仍然较大,部分地区房地产泡沫明显,金融风险增多,经济仍有不少矛盾和问题。对此,2016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虽然有周期性、总量性因素,但根源是重大结构性失衡,导致经济循环不畅。从经济循环这一新视域出发,系统认识和把握中国经济运行的大逻辑,是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重大创新。

一、中国当前经济循环系统的构成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看来,国民经济是一个不断运动着的循环系统。在我国当前经济结构中,这一循环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系统。

一是“实体经济内部”循环。这是勾连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的再生产过程。资本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以生产商品,商品价值在市场中实现后,一部分被消费、另一部分又重新积累为资本。

二是“实体经济—金融”循环。单个资本在价值生产与实现过程中会经历“货币资本—生产资本—货币资本”的循环。社会总资本相应划分为生产资本和货币资本两大形态。随着分工的深化,两种资本形态分别由实体经济和金融部门运营。实体经济是货币资本的源泉,货币资本向生产资本的转化又会促进实体经济的规模扩张和结构升级。

三是“实体经济—房地产”循环。房地产具有双重属性。它既是能够满足人们住房需求的商品,也是能够实现价值增殖的虚拟资本。作为商品,房地产规模的扩大可以直接拉动实体经济的相关产业发展。作为虚拟资本,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又可以转化为更多的货币资本,通过“实体经济—金融”循环间接支持实体经济。而实体经济的发展则是房地产实际需求不断增加的根本来源。

四是“实体经济—政府”循环。随着对经济干预的深入,政府本身已经成为经济循环的一部分。政府直接或间接地从实体经济中获得资金,并通过对上述资金的配置,为实体经济进一步发展提供支持。

在各经济子循环中,实体经济循环是价值创造的根本途径,构成经济循环的基础。其他三大子循环则嵌套其上,共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二、中国经济循环:从数量扩张到质量提升

1.数量扩张型经济循环是我国过去经济高速增长的支撑。在农村存在剩余劳动力、环境承载力较为丰裕的条件下,资本通过外延式积累吸引劳动力由农村流向城市,就可以带来社会整体效率的改善。此时,制约经济增速的瓶颈在于资本积累的速度。而我国过去近40年之所以能够实现经济高速增长,就是缘于逐步形成的一套经济循环,打破了资本数量扩张的瓶颈,称之为数量扩张型经济循环。

“实体经济内部”循环,表现为“资本外延式积累—农村劳动力转移—利润和工资—消费和资本外延式积累”,构成经济增长的主路径。具体而言,资本的外延式积累吸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所创造的价值分解成利润和工资,并在市场上交换,最终表现为消费和资本数量的进一步扩张。在这一循环中,企业自身积累存在瓶颈制约,其他子循环分别从资本数量、市场需求、外部效应三方面加快了积累过程。

“实体经济—金融”循环,表现为“劳动力转移—房地产—金融—资本外延式积累—劳动力转移”,打破了资本数量对积累的制约。具体而言,劳动力转移带动房地产价格上涨,并通过虚拟资本属性扩大金融总量,撬动更多货币资本投入实体经济。随着实体经济发展,更多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且收入上升,房地产需求增加,又推动房价上涨。

“实体经济—房地产”循环,表现为“劳动力转移—房地产—资本外延式积累—劳动力转移”,打破了市场需求对积累的制约。具体而言,劳动力转移促进房地产发展,房地产的开发、生产和消费又通过其商品属性,直接扩大实体经济相关产业的需求,促进资本外延式积累,并进一步带动劳动力转移。

“实体经济—政府”循环,表现为“资本外延式积累—劳动力转移—房地产—土地财政—基础设施建设—资本外延式积累”,打破了外部效应对积累的制约。具体而言,在城镇化进程中,政府通过土地财政获得充足的资金并投入于基础设施建设,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效应,避免因基础设施缺失导致利润率偏低,制约积累。实体经济的发展又会进一步吸引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促进城镇化进程。

2.经济新常态下数量扩张型经济循环运转不畅。数量扩张型经济循环虽然带动了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但是以一定的生产条件和需求条件为前提。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上述条件已不再具备,从而导致结构性失衡,造成旧有的经济循环不畅。

“实体经济内部”循环不畅,出现结构失衡。一方面,随着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转折性变化、环境承载力逼近上限,依靠低工资、高污染的外延式资本积累已不可持续。另一方面,工资上涨带来消费升级,商品质量更受关注,导致一部分商品价值难以实现,另一部分消费需求却未能满足,海外消费规模迅速攀升,出现过剩与短缺并存。

“实体经济—金融”循环断裂,出现“房地产—金融”自循环。由于实体经济结构失衡,利润率下降,货币资本更多进入部分热点地区的房地产而非实体经济。这些地区的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进一步恶化了实体经济的相对利润,诱导企业资本与个人储蓄继续流入房地产。

“实体经济—房地产”循环放缓,全国层面通过房地产拉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潜力下降。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中后期,户均住房拥有量超过1套,房地产实际居住需求在总量上不断递减,三、四线城市出现较高库存,在部分地区紧缺性需求和透支性需求仍然存在。

“实体经济—政府”循环效益减少、风险增加。一方面,随着基础设施存量扩大,基建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递减。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实际居住需求下降,政府未来土地出让收入与抵押融资收入的不确定性增强。“房地产—金融”自循环虽短期提高房价,长期却增加了政府债务风险。

3.延续中国经济奇迹的关键是打造经济新循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资本积累要从数量扩张转向更多依靠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满足人们的需要。延续中国经济奇迹的关键,就是要打造一套新的经济循环,突破资本结构升级的约束,称之为质量提升型经济循环。这需要做到以下四点。

重构“实体经济内部”循环。要在资本积累的过程中促进技术进步,不断适应需求升级对商品质量要求的提高,即“资本内涵式积累—劳动力转移—工资上升—需求升级—资本内涵式积累”。内涵式积累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发展新生产部门,二是用新技术升级旧生产部门。

重启“实体经济—金融”循环。要重新打通金融和实体经济的通道,让货币资本流向实体经济的新部门或旧部门中采用新生产方式的企业,促进生产要素从实体经济中的旧部门和采用旧生产方式的企业,转移到新部门和采用新生产方式的企业,优化经济结构。

重建“实体经济—房地产”循环。要让房地产回归居住需求,在平稳发展中继续对实体经济起到带动作用。要改善房地产发展的区域格局,与城镇化的实际需要相适应。要抑制“房地产—金融”自循环产生的泡沫,改变房地产与实体经济的相对收益,避免经济由实入虚。

重塑“实体经济—政府”循环。政府要逐步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减少依靠基础设施建设刺激经济,更多支持新产业和新企业的发展,更多支持基础研究领域科研创新,创造促进技术创新的外部效益。

三、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中国经济新循环

面对着当前重大结构性失衡、经济循环不畅的现象,必须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想办法,努力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方面,要继续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创造条件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做好人员安置工作。要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同时用市场、法治的办法做好其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去产能工作。去库存方面,要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重点解决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过多问题。要把去库存和促进人口城镇化结合起来,提高三四线城市和特大城市间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高三四线城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去杠杆方面,要在控制总杠杆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要支持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加强企业自身债务杠杆约束等,降低企业杠杆率。要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降成本方面,要在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上加大工作力度。要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各类中介评估费用,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推动企业眼睛向内降本增效。补短板方面,要从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从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着手,既补硬短板也补软短板,既补发展短板也补制度短板。要更有力、更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2.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要加大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力度,加大退耕还林还湖还草力度。要积极稳妥改革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细化和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3.着力振兴实体经济。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引导企业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发扬“工匠精神”,加强品牌建设,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增强产品竞争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既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也要注重用新技术新业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要建设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加强引进外资工作,更好发挥外资企业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要更加重视优化产业组织,提高大企业素质,在市场准入、要素配置等方面创造条件,使中小微企业更好参与市场公平竞争。

4.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要落实人地挂钩政策,根据人口流动情况分配建设用地指标。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提高住宅用地比例,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特大城市要加快疏解部分城市功能,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发展。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继续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农民工市民化。

5.加快改革步伐,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要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加快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要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要稳妥推进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落实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健全地方税体系。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有序推动民营银行发展。推动对外开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作用。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

(责编:杨文全、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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