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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原则”彰显中国网络治理之“道”

2017年01月22日14:20    

《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下称《战略》)着眼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统筹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明确提出了尊重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平利用网络空间、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统筹网络安全与发展的“四大原则”,展现了中国理念,表明了中国态度,提出了中国方案,在网络空间再一次阐释了我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和平共处”原则,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全球互联网治理中的大国之“道”。

一、尊重网络空间主权——网络空间的独立自主之“道”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互联网的发展加速了全球化步伐,构建了普天之下莫非“网”土的网聚天下,相互尊重网络空间主权,既能避免“南北”对抗,也能给予“南南”国家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这是构建和谐的国际互联网环境、进行全球网络治理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从习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鲜明提出网络空间主权,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就开始炒作所谓“局域网”论,攻击“网络空间主权”,表面上是对中国互联网政策的不满,实质上是传统霸权主义在网络空间的新延伸,是“美国治下和平”理念的新体现。2012年“震网”病毒事件,开启了以国家为主体实施网络战争的新纪元,同时也使得原已支离破碎的神话——网络空间不受传统地缘政治影响的数字乌托邦——走向最后的灭亡。“《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覆盖国与国交往各个领域,其原则和精神也应该适用于网络空间。”可以说,无论从国际法、战争法法理,还是从网络空间现实威胁,我们都应理直气壮去维护网络空间主权。《战略》在主权原则上,明确各国主权范围内的网络事务由各国人民自己做主,反对网络霸权、双重标准,利用网络干涉他国内政,以及从事、纵容或支持危害他国国家安全的网络活动,是对我国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平外交政策的又一次深刻阐释。毛主席曾说过,“我们是主张自力更生的,我们希望有外援,但是我们不能依赖它,我们依靠自己的努力,依靠全体军民的创造力”。独立自主和自力更生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要独立自主就必须自力更生,只有自力更生才能实现独立自主。在建设网络强国、参与国际互联网治理的过程中,既要构建开放的“网络边界”,拥抱先进思想理念,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更为重要的是坚持独立自主,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强国之路。

二、和平利用网络空间——网络空间的互惠互利之“道”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悖”。坚持独立自主的网络空间主权原则,绝非“闭网锁国”,而是摈弃零和博弈、赢者通吃的旧观念,避免落入“修昔底德陷阱”的需要;也是加强广泛交流与合作、推动和平开发与利用,维护网络空间协和万邦、兼容并蓄国际秩序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构建更加开放共享、互惠互利的网络空间。改革开放以来,伴随中国的快速发展,“中国威胁论”一直不绝于耳,成为西方国家围堵和遏制中国的主要借口。近些年,这种论调犹如挥之不去的魅影投射到了网络空间,在“中国威胁论”的框架下拼凑了“中国网络空间威胁论”。作为世界公认的互联网大国,我们提出和平利用网络空间原则,是我国“和平崛起”之路在网络空间的映射和延伸。一方面,和平原则能够在国际上树立“和平大国”、“友好大国”、“可亲大国”的形象,增强网络空间软实力;另一方面,和平原则能够引导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共同抵制网络空间军备竞赛、防范网络空间冲突。就当前大国动向而论,无非三种作为,一是冷战思维,二是不搞世界大战但搞局部热战,三是构建利益汇合点和利益共同体。和平利用网络空间,要求网络大国必须坚持第三点理念,共同寻找网络空间的“利益汇合点”,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利益共同体”,着力避免公海及其上空、外层空间的“公地悲剧”,这是互联网海纳百川文化的应有之义,也是世界和平发展的大势所趋。“计利当计天下利”。我们提出和平原则不是因为我们怕,也不仅仅是为了维护我们自己,更重要的是要与世界各国一道推动网络空间的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

三、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网络空间的依法治国之“道”

“道私者乱,道法者治。”作为现实社会在网络空间的延伸,网络社会也应是法治社会,而非“法外之地”。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防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作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就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从网络空间的固有特性来看,网络空间的开放、自由,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依法治网的难度,正因为有难度所以才更加需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这样才能在法治的基础上建立正规有序的网络社会。从维护网络空间主权的角度来看,网络空间主权的最高权威,同样也体现在对内的网络空间立法、司法、行政的权力上,这是主权原则这个网络空间最基本行为准则的必然要求。“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依法治网不仅体现在国内网络的依法治理,国际互联网治理也同样需要依法治网。虽然依法治网原则中没有关于网络空间国际法的相关表述,但这不代表我们可以忽略这一领域。美等西方国家依据现有国际法、战争法和相关条约,拟制发布了《塔林手册》,并企图以该《手册》引领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对于这一点我们要高度警惕,在依法治网上统筹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积极参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充分表达我主张,争取更大的网络空间国际话语权。

四、统筹网络安全与发展——网络空间的科学发展之“道”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中国的五千年历史一再告诫我们,再高端的文明,再富有的国力,没有安全作保障,一切都是枉然。当年南宋在经济上达到了世界的顶峰,GDP占当时全球的50%以上,同时科技发达,文化雄厚,但最后还是沦陷在外族的铁蹄之下。当前我国已成为网络大国,但离网络强国还有很大距离。成长过程也是最脆弱的时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成就网络强国的“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只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坚持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才能实现网络强国之梦,才能实现在网络空间的鹰击长空、纵横万里。《战略》中指出,要“增强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积极防御、有效应对”,明确了积极防御的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思想。我们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的过程中,要继续坚持积极防御战略思想,既打牢我们的安全基础,更要筹划预置应对威胁的能力和举措,以积极的态度、主动的姿态搞好网络空间安全防御,确保我国网络空间的绝对稳定、绝对安全。做好安全工作不是某个机构、某个部门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政府要承担起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企业特别是高新企业,不能因为有政府的保护而将责任全部推给政府,从而忽略在网络安全方面投入。

(作者:网络空间战略论坛特聘研究员 襄平)

(来源:《中国信息安全》)

(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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