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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全面从严治党的牢固防线 聚焦六中全会的新理念

樊鹏

2016年11月28日09:32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胜利闭幕,全会公报以及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有许多新提法、新理念和新思路,广受社会热议。深入学习全会精神,笔者有以下几点启发。

全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决议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扛鼎之作

党内政治生活在管党治党的制度体系中占有崇高地位,它既是我们党管理和教育党员的熔炉,也是在重大历史关头我们党能够独立自主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平台,更是党的伟大成就的源泉。全会公报全文约六千字,体现了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主题的极端重视和精心布局。笔者认为,全会的决议不是一系列零敲碎打的任务组合,而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扛鼎之作,是在严明党的纪律和加强党内问责与监督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产物,对于巩固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改革成果、牢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全局性意义。把党内政治生活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是现阶段保持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和自我革新能力的关键,是构建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的基石。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和《条例》将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净化政治生态发挥重大规范意义,将与十八大以来重点修订出台的其他党内法规,构成全面从严治党的牢固防线。

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列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具有重大指向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数十次谈及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一再重申信仰共产主义崇高理想是共产党人的根本,强调树立共产党人的远大目标,警示党内迷失方向、功利主义、实用主义倾向。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围绕党内政治生活的12个方面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定,第一条就旗帜鲜明提出了坚定理想信念。改革开放以来,共召开了8次六中全会,其中5次全会以党的建设为主题。1996年10月召开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曾明确提出“我们现在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其他全会均未明确涉及“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对全党立根固本和全社会筑魂强体具有重大指向意义,全会对此给予了斩钉截铁、坚定不移的确认。

剑指破坏党内规则的行为,提高对高级别干部的刚性约束

新《准则》不仅在序言中明确将党的高级干部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在主体内容中具体阐明了对党的高级干部的规范和约束,而且在结尾明确倡议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从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做起。修订后的《条例》则更加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恪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在主体部分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条例》还明确了中央委员会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具体的制度规范。这些制度举措,有利于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日常规范能力,实现对党的高级干部的刚性约束,确保党的高级干部群体可以始终凝聚在领导核心周围,坚守改革的正确道路和方向。

以制度稳定性改善党内政治生态,提高党的拒腐防变能力

笔者认为,此次全会,围绕维护中央权威,准则就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的决定权和解释权提出了明确规定,针对各国家机关和地方政权,明确了党组织定期向党中央报告工作制度和重大事项和决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等;围绕对党的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以上级别的高级干部的监督,准则和条例都提出了具体的制度举措;围绕优化民主集中制,明确提出了要落实党委常委会(或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等。这些内容,有利于细化操作,标本兼治,提高党内生活基本制度和途径的规范化水平和制度约束力,确保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支撑的稳定性,以此既可以带动党内民主的良好氛围,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又有利于形成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的新机制,成为克服“四种危险”、迎接“四种考验”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保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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