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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问责”彰显从严治党严肃性

完颜平

2016年11月08日08:12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终身问责”彰显从严治党严肃性

  【光明论坛】

  我们党的事业从来都是“一任接着一任干”,如果“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这任不理上任的事,都当老好人,都怕得罪人,只求把自己任上“糊过去”,谁来动真碰硬?何以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连续性?

  《中国纪检监察报》近日报道,“山西省天镇县民政局四任局长两任纪检组长对下属管理不严被问责”。一个部门因一名党员干部发生问题,6人被问责,其中有的已经离职几年,有的即将退休,还有两名纪检干部,读来发人深思。

  天镇县民政局职工石海全,身为共产党员,为李某从事诈骗活动充当中间人,最终造成13名群众损失77.5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时任局长对此知不知情?“不知是失察,知而不管是失责。”在一些部门,有的局(厅)长“行政领导”的意识很强,却往往忽视了自己首先是一个单位的党委(党组)负责人——“党派你在这儿工作”,绝不能仅仅担负“抓业务工作”的责任,更要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而且是第一责任人。“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不问政治、不抓教育、不管党员,致使管理范围内的党员发生了突出问题,作为“一把手”就要“认没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的账。”

  当一名党员干部发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党的基层组织须“及时发现、确实弄清、正确解决”。而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问题,则是必要的方式。然而,在一些单位,党内政治生活冷冷清清,甚至长期“不生火”,“三会一课”等制度形同虚设。党员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组织长期不掌握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真实情况,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现象大量存在。就如“在石海全的违纪行为上奉行‘鸵鸟政策’、好人主义,对其违纪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而不予处置,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故而也就没有抓早抓小,没有抓常抓细抓长,更没有“咬耳扯袖、脸红出汗”,致使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之外,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对石海全身上发生的问题,派驻纪检组、两任组长缺乏政治和纪律的敏锐性,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报告的没有报告,该处置的没有处置,监督乏力、缺位、错位、不到位,显然没有发挥好“探头”作用,甚至糊涂地认为石海全的问题是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如此麻木,如何“挺纪在前”“用好纪律的尺子”?这是典型的失之于“宽松软”,没有做到“严紧硬”。

  我们党的事业从来都是“一任接着一任干”,如果“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这任不理上任的事,都当老好人,都怕得罪人,只求把自己任上“糊过去”,谁来动真碰硬?何以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连续性?现实中,有的部门派驻纪检机构,自派驻以来,纪检组长换了几任,不但没有审查过一起违纪问题,甚至没有约谈提醒过一名党员。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这一规定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纪出必行,行之必果,对“四任局长两任纪检组长”同时问责,是对从严治党严肃性的充分彰显。

(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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