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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纵横)

创新并非高不可攀

张晓伟

2016年10月27日08:0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新科技革命渐行渐近、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时代,创新具有前所未有的价值和意义。正因如此,创新成为当代中国的新发展理念之一。以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赢得市场竞争优势,需要走出“创新高不可攀”的认识误区,克服“创新难以企及”的畏难情绪,倡导和践行“创新人人可为、事事可为”的观念。

  毋庸讳言,创新是有一定难度的。唐代大文学家韩愈在《答李翊书》中说:“惟陈言之务去,戛戛乎其难哉?”虽然韩愈的这番感慨是针对文学创作而言的,但一般意义上的创新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在现实生活中,一提到创新,有人就认为这是一种“高大上”的东西,非一般人所能为,只有伟大的科学家如牛顿、爱因斯坦、爱迪生或者我国的“两弹一星”元勋们方能胜任。与此相联系,也有人认为,只有获得过诺贝尔奖等科技大奖、有过重大发明创造、在科技上有重大贡献的人方可称得上是创新人才,而那些为这类发明创造提供理论支持和技术协作的人士,则只是“理论工作者”或“科技工作者”。同样,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们也容易产生这样的观念,即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是“大哲鸿儒”的事情,非“凡夫俗子”所能为。这些模糊认识和畏难情绪的存在,是我们在推进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时需要着力加以澄清和克服的。

  其实,创新有层次和大小之分。以科技创新为例,就可以区分为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三种。一般说来,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居于最高层次,难度也最大;集成创新居于中间层次,难度次之;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对来说层次低一些,难度也小一些。对于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来说也是如此。习近平同志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可大可小,揭示一条规律是创新,提出一种学说是创新,阐明一个道理是创新,创造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也是创新。”这表明,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也有层次性,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多样的形式。只要在学术研究和实践中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新的认识,并依靠这种新认识提出新的理论、新的道理或新的方法,无论大小,都可以称得上是创新。

  在当代社会,无论自然科学还是哲学社会科学,都有着数量繁多的学科门类,不同学科具有不同的特点、价值和功能。因此,每一位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都可以根据自身的能力和所从事学科研究的特点,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进行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的创新。这种创新无论大小,都是对学术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都应得到尊重和认可。

  高度复杂和精细化的当代社会,固然需要具有突破性和划时代意义的原始创新、重大创新、颠覆性创新,但也需要针对具体问题和细节的多种多样的创新以及微创新。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当前我国一方面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国家层面的重大科技创新,另一方面大力倡导和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聚沙成塔,集腋成裘。一股股创新的涓涓细流汇聚起来,就会形成创新的汪洋大海,就可能孕育原始创新、重大创新、颠覆性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创新主体,都可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自己的贡献。


  《 人民日报 》( 2016年10月27日 07 版)

(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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