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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网络空间划分国界

袁艺

2016年09月22日08:36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编者按:网络空间与物理空间虚实映射、相互交织,现实世界的国家边界决定了网络空间也必然存在利益边疆。当前,网络空间蓬勃发展,但网络空间国家博弈还处于丛林法则统治阶段,因此,急需对如何正确划分网络空间国家边界进行深入研究。在深刻把握网络空间虚拟性、互联性、技术性的基础上,树立以网络访问权限为标准的划界观念,科学区分网络空间“公网”“领网”和“专属网”的界线和利益范围,对于科学认知国家安全的立足点、拓展人民利益的出发点、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的着力点,以及有效遏制网络空间霸权和反对网络入侵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维护网络空间日益拓展的国家利益,适应网络空间政治和军事斗争的需要,学者们相继提出了网络主权、网络国防、网络边疆、网络军控、网络霸权、网络侵略等,一系列与网络空间相关的政治、军事、法律概念,而要廓清上述概念,最根本和最首要的是要清晰划分国与国之间的网络空间边界,明确界定网络空间中国家利益的范围。由于网络空间是一种虚实结合的技术空间,不具有传统陆、海、空、天等实体空间的有形、确定、明晰、稳定、刚性、相对不变和排他性等典型特征。划定网络空间边界,不能简单套用传统适应于实体空间的国际法条文,而应结合网络空间的特点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目前,对于网络空间的边界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代表性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网络空间与太空、公海一样,是全球公域,没有国与国之间的边界,因此各国有权以和平的方式利用网络空间,在网络空间中宣示主权的行为无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网络边疆现实存在,包括有形与无形两个部分。有形部分,包括国家的网络基础设施和金融、电信、交通、能源等核心网络系统;无形部分,即国家专属的互联网域名及其域内。这一种观点的典型代表是2013年3月北约网络防御卓越中心合作组织正式推出的《网络战适用国际法塔林手册》(以下简称《塔林手册》)。《塔林手册》认为:一国有权对其主权领土内的网络基础设施和活动行使控制权;在不违背相应国际义务的情况下,一国对在其属地内从事网络活动的人员、位于其属地内的网络基础设施、根据国际法在属地范围以外享有的管辖权的人员或基础设施行使管辖权;位于国际空域、公海或者外层空间的飞机、船只或其他平台上的网络基础设施,其管辖权属船旗国和注册国;对于享有主权豁免的平台,无论其位于何处,一国对该平台上的网络基础设施的任何干扰都构成主权侵犯。《塔林手册》对国家网络利益范围划分进行了初步探索,但其仍是从地理意义上对网络基础设施和人员等网络实体部分划分了网络边界,没有充分考虑到网络的互通性特点,也没有对网络的虚拟部分进行划界。

由于网络空间既包括以互联网为主的民用网络,又包括以作战网络为主的军用网络;既包括可以自由访问的互联网媒体、商业等公开网站,又包括需要授权访问或绝对禁止访问的关键业务网,其构成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因此,笔者认为,首先,网络空间应有国家边界,并非完全的全球公域。网络设备设施所在地有国界,网民有国别,网络公司有注册国属性等。不同国家在网络空间都有自身独立的网络利益,和实体空间利益一样,是不容侵犯的。其二,不能完全按网络设备设施所在地确定网络边界。否则,由于互联网多数根服务器都位于美国,大多数互联网都应算为美国的“网络领土”,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其三,不能以信息资源多寡、网络人口数量、网络经济规模等来划分网络边界。例如,由于互联网信息资源大多数为英文资源,中文资源很少。按信息资源多寡划分,中国的“网络领土”只有很小一部分。但中国又是网民最多的国家,按网民数量来划分,中国应是“网络领土”最为辽阔的国家。

综合考虑网络空间的本质属性、技术特征等,不难看出,一个国家的网络权力和利益主要体现在网络访问权限上,正是访问权限决定了谁享有网络中的信息资源、信道资源和计算资源等网络利益。因此,笔者认为,以网络访问权限作为网络空间的划界标准比较合理。

由于网络空间边界并非如陆地边界一样单一和明晰,而与海洋划界方法十分类似,需要借鉴国际法中对海洋的划界方法进行科学划分。目前,国际法通常把海洋空间划分为公海、专属经济区和领海三部分。公海是指国际法上不包括国家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不经任何一国允许,各国船只就可以随意出入的公海,这也就是美国所指的全球公域之一。领海是指与海岸平行并具有一定距离宽度的带状海洋水域。领海是沿岸国领土的一部分,未经允许,其他国家军舰不得入内,否则被视为侵略。专属经济区指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在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所属国拥有该海域渔业、海底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而其他国家享有航行、飞越自由等权利。

借鉴国际上对海洋的通常划界方法,以网络访问权限作为网络空间划界标准,可将网络空间划分为“公网”“领网”和“专属网”三部分。“公网”对应“公海”,是指国际互联网上,不受国界限制,各国公民均可以自由随意访问的新闻网站、社交网站、公共组织网站等,是属于全球公域的一种。例如,中国人可以随意访问美国的“脸谱”、推特、优兔、谷歌等网站;美国人也可以自由访问中国的新浪、搜狐、百度等网站。“领网”与“领土、领海、领空”相对应,是指工业控制网、政府内网、金融内网、电力内网、军队内网等实施严格物理隔离或逻辑隔离的各类网络,未经授权绝对禁止访问,擅自进入即视为侵犯了一国的网络主权。例如,美国、以色列攻击伊朗核设施内部网络就可视为一种网络侵略。“专属网”对应“专属经济区”,介于“领网”和“公网”之间,是指各类网络中用于网络商务、网络金融、网络政务、设备远程网络诊断等作用的逻辑隔离网络区域,是网络中需要与外界交互信息,但又严格控制其访问权限的部分。例如,各大银行的外网,只对本银行的用户开放办理各种网上业务,但不得越权操作,其他非本银行用户不得访问。

以网络访问权限为标准,清晰划定国家的网络边界,对于如何科学合理地界定一个国家的网络主权,如何判断一国对另一国实施了网络侵略,如何对网络冲突和争端进行国际仲裁等,都提供了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来源:中国信息安全,作者系军事科学院博士后)

(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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