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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的创新实践

——以浙江省缙云县推行“事不过夜”作风机制为案例

中共浙江省缙云县委党校 郑功帅

2016年08月01日10:39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一、案例背景

党的十八大要求从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诸方面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无论是建设“服务型政党”还是“服务型政府”,乡镇干部都因其直接服务群众的工作属性,发挥着其他党员干部无法替代的作用。为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缙云县从2011年起,在乡镇全面推行“事不过夜”作风机制,要求乡镇干部做到为群众办事马上就办“不过夜”,为了“事不过夜”定期在农村“过夜”。通过“事不过夜”机制的建立和实施,进一步增强了乡镇干部一心为民的办事意识,养成了乡镇干部立说立行的办事态度,强化了乡镇干部紧贴群众的办事作风,增进了乡镇干部与群众之间的鱼水之情。“事不过夜”机制已经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党”和“服务型政府”的创新载体,成为基层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抓手。

二、主要做法

“事不过夜”包括两层意思,一方面,是要求乡镇干部立说立行,对群众的事坚持快办好办,提高乡镇干部办事效能,最终实现“事不过夜”;另一方面是要求乡镇干部主动到群众中去,坚持住夜值班、夜议夜办,依靠群众智慧群策群力,最终实现“事不过夜”。缙云县自2011年把“事不过夜”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推出后,深受群众欢迎,今年进行了深化和完善,把“事不过夜”作为乡镇开展“双先双创”活动的具体举措,乡镇干部“住村联心”和“五好”服务型乡镇创建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关于以“事不过夜”为要求切实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缙云县“事不过夜”实施细则》、《关于开展“两比两问强执行”深化“事不过夜”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事不过夜”的工作要求,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有效地转变了乡镇干部的办事作风,增强了与群众的联系。主要做法是“四五六七”:

(一)“四个不过夜”是工作目标。一是受理群众诉求事项不过夜。对信息咨询、政策落实、困难救助等事项,涉及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第一时间办理答复或处置。二是办理职责规定事项不过夜。对健康服务证、用火许可证等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审批事项,以及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第一时间办理。三是办理代办导办事项不过夜。对涉及生活保障、养老保险、身份证、残疾证、农村建房用地审批等,需要乡镇代办导办的事项,第一时间审核报批。四是反馈办理情况事项不过夜。对群众咨询、行政审批、代办导办的事项,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不在办理范围的事项,第一时间告之办理结果、说明原因。纪检、组织部门对“四个不过夜”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进行问责问效。今年以来,有6名乡镇干部因没达到“事不过夜”目标要求被问责问效,受到相应处分。

(二)“五不讲”是工作要求。一是不讲“不知”。对不知道办理程序或如何办理的事项,不推托、不推诿,不说不知道,要主动向其他乡镇干部、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询问,及时答复群众或办理。二是不讲“不管”。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不能办理的事项,群众找上门来时,不能不管不问,要热情接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帮助群众联系相关部门,并告知办理事项地点。三是不讲“不行”。群众办事手续、材料不齐全,或对不符合规定、无法办理的事项,不能简单说不行,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手续和材料,或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四是不讲“不理”。对群众多次上门、没有解决的事项,或者较难解决、偶遇群众纠缠,不态度冷漠,不顾自走开,要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不因小事不理、难事不理,不说不属于你管、不是工作时间不理。五是不讲“不办”。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能说不办。杜绝小事情不屑办,杜绝难事情不想办,杜绝该办的事拖拉不办,严禁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各乡镇对“四个不过夜”和“五不讲”进行上墙,时时提醒干部做到热情服务,高效办事。借鉴银行窗口的评价系统,在乡镇每个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即时评价器,由办事群众对办事人员落实“五不讲”情况进行评价。如壶镇镇还由镇干部根据壶镇特点,自主设计研发了一套群众即时评价软件,供办事群众查看壶镇政务动态信息,并对窗口人员的服务态度进行即时评价,把是否达到“五不讲”要求的话语权交给群众,受到群众的欢迎和称赞。

(三)“六办”是工作机制。一是能办即办。能够马上办理的事情,不推不等,第一时间为群众办好。二是实事快办。建立健全AB岗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限时协调解决制等制度,以最快速度帮助群众办好事项。三是琐事代办,把每周三作为住村干部固定下村日,要求干部在村便民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或上门征集待办事项,不在职责范围内、但群众有需求的事项也积极代办。四是急事急办,对重大事情和紧急事情,开通绿色通道,方便办事。五是难事包办,对重点项目、难题实行乡镇班子成员包干制度,透过组建工作组、竞赛排名等方法,激发干部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六是大事联办,对涉及面较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项,采取“乡会村开”的形式,乡镇班子成员到一线现场商办。对乡镇难以办理的事项,由县分管领导通过开协调会的方式办理。

(四)“七夜”是工作方式。一是驻乡夜办。针对群众白天忙没时间,晚上有时间没人办事的情况,在各乡镇开展机关党员干部“三小时志愿办事”服务,每晚由一名班子成员带队,统筹配备干部,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开展组团式志愿服务,使群众的事能在当天办成。据统计,每年夜间办事占乡镇办理事项的15%。二是进村夜值。明确规定每名乡镇干部每周在乡村住夜不少于2夜,特殊情况要连续住夜值班。三是入户夜访。明确要求每名乡镇干部每星期至少有一夜到农户家走访,重点是访能人、贫困户、信访户,及时掌握民情民意,送上便民联系卡、意见征求卡、服务代办卡,增进与群众感情。四是与民夜谈。每周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与住村干部一起安排一个晚上轮流到村,组织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召开“与民夜谈”会,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五是要事夜议。坚持重大事项与村民商量,利用晚上村民在家的时间,由住村干部召集部分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在村开展夜议,商量解决办法,能办理的当即办理。六是定期夜学。坚持每月安排一个晚上开展集中夜学,每个领导班子成员轮流“讲课”、上台宣讲,让每位干部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工作中涉及最多的政策、法规、程序以及工作方式方法和新的上级要求,打造“全科干部”。七是住村夜考。纪委、组织部不定期到各乡镇、村检查住村干部有没有按规定到村住村,有没有在工作室接待群众,考住村干部的住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住村干部对村情民情的掌控程度、工作的深入程度、对重点工作的落实程度、促进发展与维稳的基本工作方法等。

三、主要成效

缙云县“事不过夜”机制得到了省委及市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进行了推广。夏宝龙书记批示:这是抓乡镇的好经验。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丽水日报等新闻媒体纷纷进行了跟踪报道。省委组织部《综合与督查》、《共产党员杂志》、《丽水基层党建交流》等都作了刊发介绍。通过三年的“事不过夜”作风建设,在乡镇干部中强化了干事意识,提高了干事能力,锤炼了工作作风,“立说立行、勇于任事”在缙云乡镇干部中已成常态。其主要成效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第一时间把群众的事情办妥办好,实现了三个“一流”的工作目标。一是树立了一流的责任意识。通过“事不过夜”,在广大干部中树立了强烈的责任意识。这种意识,是只争朝夕、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实干精神,是工作未竟就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的责任精神,是敢于较真碰硬、勇于攻坚克难的进取精神。如壶镇镇党委针对低丘缓坡开发中征地拆迁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由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项目难题,仅用一个多月时间就顺利完成了6200多亩土地的征迁任务。二是实现了一流的办事效率。建立健全高效的工作机制,严格的督促管理机制,使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地去办好事情,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实现“四个不过夜”的目标。去年12月,石笕乡乡镇干部主动上门,帮助地处偏远山区的100多名老人代办了二代身份证,受到群众好评。今年7月,新建镇联新村白塘自然村由于持续干旱,村里不能正常供水,影响了群众正常生活。住村干部在了解相关情况后,马上行动帮助寻找水源,当天就通过向邻村借水的方式,解决了村民饮水危机。三是养成了一流的服务态度。群众对服务要求越来越高,不仅希望能把自己的事情办成,更希望在办事的过程中能感受到热情。“事不过夜”要求干部在面对办事群众时,亮出一张笑脸、道出一声问候、端上一把座椅、捧上一杯热水、作出一个明确答复,让群众感受到了“态度”的温暖。工作积极,不推诿、不拖拉,落实好“六办”,更让群众感受到了“速度”的欣喜。

(二)在第一现场解决好群众的事情,缩短了党群、干群之间的“距离”。一是远离了“身不在基层”的现象。通过落实“事不过夜”,坚持“七夜”工作方式,让群众随时找得到干部,让干部随时服务到群众,从根本上扭转了“身不在基层”的不良现象。如去年3月份由于连续强降雨,仙都街道仙源村发生山体滑坡事件,造成48间居民住房倒塌。街道干部白天进村入户做好防灾工作,晚上坚持在村住夜值班,巡视险情、转移群众,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如大洋镇针对白天群众忙没时间,推出晚上“三小时志愿办事”服务后,深受群众欢迎,月均夜间办理事项达65件。二是远离了“心不入基层”的浮躁。“事不过夜”让干部真正把心思放了下去、沉了进去。民情日记里记民生,打着手电走访农户,干群齐心攻坚破难,把群众的事放在自己心上,把自己的心放在群众身上,“事不过夜”紧紧联结着干群感情。舒洪镇党委针对岭口、昆洪、蟠龙三个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通过镇、村干部白天去现场调查情况、晚上夜议,及时制定了三个村联合开发白水山项目的方案,推动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三是远离了“干群不信任”的危机。说出的话不能兑现,答应的事拖了再拖,遇到的难题不予解决,让干群之间陷入了重重的信任危机。“事不过夜”让这些现象得到根本的改善。挑灯夜办,再小的事,也要按时办结;彻夜讨论,再难的事,也要全力解决。只要干部视群众为力量之源,先当“学生”、后当“先生”,勤访民情、勤思民生、勤问民计,争取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最大支持,便没有办不了的事情,就没有群众不满意的结果。今年以来,全县乡镇干部已经走访农户8万多户次,收集民情民意5600余条,办理急难事2200多件,按时办结率达到99 %,群众对乡镇干部满意度达95%以上。

(三)第一速度解决了一系列问题,增强了群众对干部作风的满意度。一是解决了“服务本领不强”的问题。基层存在一种较普遍的现象,年轻干部历练不够不会做群众工作,年老干部能力不足不善做群众工作,致使群众不满意。在“事不过夜”活动中,缙云通过引导乡镇干部争当“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干部,使其做到跟群众有话说、遇问题有办法。通过推行“一天一日记、一月讲一课、一季一总结、一人学一技、一线育一批、一老带一少”的“六个一”干部培育方式,极大的提高了干部的服务能力,提高了为群众办事的效率。如壶镇镇近年来通过“六个一”,全面打造“开口善说、提笔善写、好学善思、遇事善办,会干有能力、敢干有魄力、勤干有活力、廉干有定力”的“四善四力”型干部队伍,为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强大的能力保障。二是解决了“工作纪律不紧”的问题。一些干部大局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让政策要求得不到有效落实,群众意见很大。今年以来,缙云通过在全县深入开展以“两比两问强执行”为主要内容的“事不过夜”主题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比业绩开展工作问效,解决精神懈怠、办事拖拉等问题;通过比廉俭开展纪律问责,解决脱离群众、奢侈浪费等问题;通过强执行开展作风问虚,着力解决推诿扯皮、避重就虚等问题。加强对乡镇干部落实“事不过夜”情况的检查,明确第一次被查到违反“五不讲”要求或不按规定住村住夜的,进行提醒;第二次被查到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被查到个人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以下。一年来,已有8人被诫勉谈话,6人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今年下半年,还对20名不遵守上下班纪律的干部集中开展作风学习教育,进行通报和处理。三是解决了“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一些干部讲面子不讲规矩,使一些规定变成了“稻草人”,使一些制度变成了“塑料花”,中看不中用,群众反响很大。通过切实加强对相关制度的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回访服务对象、民主评议等形式,对干部落实制度情况进行严密督查,严格实行问责问效,使“事不过夜”真正成了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的“利器”。为抓好“事不过夜”作风建设相关制度的落实,今年还明确规定乡镇干部津补贴标准比县级机关同类同职级人员上浮20%,其中上浮10%将由乡镇根据干部执行“事不过夜”制度情况发放,促使形成正确导向。

四、案例启示

(一)“事不过夜”是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载体。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对办事的效率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求把事办好,而且要求把事办好。乡镇干部身处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是党委政府最直接的“形象代言人”。他们的一言一行直接关乎党委政府的公信力。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在部分乡镇干部中还存在着遇事扯皮、办事拖拉等一些现不良象。这与群众对“办事高效率”的期待和要求形成强烈反差。究其因,主要在于“三个不适应”:一是观念不适应,部分干部等、靠、管的思想严重,对服务型党组织的认识不到位;二是能力不适应,部分干部面对新形势、新问题,缺少应对的知识、手段和方法,无法为群众提供高效的服务;三是机制不适应,没有一套好的工作机制,行之有效的奖惩办法,无法激励乡镇干部提高办事效率。基于此,全面推行“事不过夜”作风机制,对于理顺服务体制,强化干部队伍服务意识,提升干部队伍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事不过夜”是增进基层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逐利心态”,这使得一部分乡镇干部也渐渐不安于现状并开始浮躁起来,群众观念有所淡化,主要表现为“三不入”的不良作风:一是身不入基层。现在办公设备先进了,通信方便了,交通便利了,但下村次数却少了。二是脚不入农户。下村时,或浮光掠影,或蜻蜓点水,或“三过群众家门而不入”。三是心不入基层。乡镇干部虽然身处基层,但在乡村住夜的少了,下班就往家跑的多了,始终进入不了群众生活和感情的“圈子”。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面临的最大危险,这种状况不改变,势必会动摇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长此以往我们将会失去群众,进而失去江山,因而决不可掉以轻心,听之任之。为此,缙云县及时通过“事不过夜”,建立夜办、夜访、夜谈、夜议等机制,把干部往“下”推,推动乡镇干部在乡村“过夜”,第一时间响应群众需求,第一现场解决群众困难,不断缩短党群、干群之间“距离”,切实加深了干部与群众的“鱼水之情”。

(三)“事不过夜”是基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有力抓手。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是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对基层党员干部来说,从群众中来,就是以群众利益为工作引领,到群众中发现利益诉求;到群众中去,就是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目的,到群众中解决利益诉求。道理上不难理解,难就难在落实上。制度最具有长远性。缙云县通过及时推出“事不过夜”工作机制,第一时间推动乡镇干部进村入户,第一时间为群众解决急事难事,使之成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抓手。通过“事不过夜”,在提高乡镇干部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自觉性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加强了制度建设,以制度为引领,引导乡镇干部自觉走到群众当中,使工作深入、服务到位,让群众从心底里满意。(案例提供: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责编:沈王一、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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