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原政治学教研部主任 徐鸿武
一、对民主概念的再探讨
二、民主是手段还是目的
三、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基本内容
四、社会主义民主的形态结构
五、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关系
讲座纲要:
一、对民主概念的再探讨
“民主”一词起源于古希腊文,意思是人民的政权,或多数人的统治。英语中的“democracy”和俄文都是由古希腊文转化而来。
(一)民主概念的三位一体
(1)价值目标。人们追求的美好社会的重要目标。
(2)制度设计。民主必须体现在政治制度的设计上。
(3)法治保证。民主与法治不可分。
(二)社会形态的最佳选择
(1)有秩序无民主(例如封建社会)(2)无秩序有民主(大民主,暴民政治)(3)有秩序有民主(最佳状况,是民主三位一体的体现)
二、民主是手段还是目的
目的论:民主是人们追求的美好社会的崇高目标。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手段论:民主属于上层建筑,民主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手段,是发展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手段。
民主是目的和手段的统一,应首先看作是目的。
三、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基本内容
1.从国体上看民主--民主与专权的统一。
2.从组织制度看民主--民主与集中的统一。
3.从行动规范上看民主--自由与纪律的统一。
四、社会主义民主的形态结构
1.国家形态民主与非国家形态民主。
2.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
3.票决民主与协调民主。
4.共产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
五、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关系
(一)批判继承的历史必然性
1.二者都是封建主义的对立物,封建主义的个人专权制终身制,世袭性,不仅与资本主义不相容,而且与社会主义不相容。
2.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有着天然的历史联系。恩格斯指出,“现代社会主义就其理论形式来说,它起初表现为十八世纪法国伟大启蒙学者所提出的各种原则的进一步的,似乎更彻底的发展。”列宁指出,“如果对伟大的资产阶级革命者不抱至深的敬意,就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者。”
(二)批判继承资本主义民主中的进步思想原则
1.自由权利原则。2.主权在民原则。3.人性、人道、人权原则。4.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5.公平正义原则。6.分权制衡原则。
附:徐鸿武研究民主问题学术著作(包括合著)
1.《社会主义民主概论》 (1984年)
2.《社会主义民主之路》 (1989年)
3.《从列宁到邓小平--民主理论发展轨迹》(1997年)
4.《民主政治大视野》 (1998年)
5.《当代西方民主思潮评析》(2000年)
6.《邓小平国家政权建设的理论与实践》(2003年)
7.《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2003年)(论文集)
8.《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之路》(2012年) (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