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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援助—创新实践 心系民生

2015年12月15日13:2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关键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社会责任感、回馈社会、心系民生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院团委现有团员人数1500多人,23个团总支,152名学生团干部。在团学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整体凝聚力强、思想觉悟高,多次获得省市各项奖励。为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我院团委依托法律帮助中心,每年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法律帮助中心的法律援助活动。通过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学生锻炼了社会实践能力、强了服务社会的意识、帮助了社会弱势群体,深受学校以及社会的好评。

一、起源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院在人才培养目标中明确指出要培养政治合格、专业素质过硬的法律人才。作为一名法科学生不但要学好法律知识,更要有社会责任感与正义感。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帮助中心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提供资金支持、法学院下设的公益性法律帮助机构。中心由法学院专业教师指导,志愿服务的学生为骨干,社会律师参与,本着提高素质、发挥专业优势、服务社会的宗旨,通过免费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案件、促成纠纷当事人通过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途径为受助人群提供法律服务。中心与本市多家律师事务所、各区、周边县市基层人民法院、司法局存在合作关系,这使得我院法学本科学生常态化接触法律实务这一愿望成为现实。法学院团委为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法律帮助中心对外展开法律援助,心系民生,回馈社会。

二、做法

1、招募法律援助工作志愿者。我院团委每学年都要定期招募法律志愿者,既有在校研究生、也有大四、大三的同学,甚至大二学生。对志愿者进行面试,分组登记。每组有专业老师(律师)1名、研究生若干名、本科生若干名的实践小组。我院专业老师队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较多,特别是青年教师是法律援助的主力军。硕士研究生知识结构比较全面,相对一部分已经通过司法考试,有一定的实务能力,在校本科生积极性高,求知欲强。形成了专业教师—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法律援助小组,以该小组为基本单位,从事对外法律援助活动。

2、学生融入到具体案件中。教师在接到案件后,从接待当事人、咨询做笔录、收集证据、诉状文书到开庭全过程学生都积极参与,学生自己通过实际案例,要分析法律问题,主动获取知识。学生协助老师办案中,为弱势群体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帮助,有些案件甚至是学生自主代理案件全过程,对案件代理的全过程负责,学生感受到压力也更有动力,法律知识和实务经验得到极大的丰富,能力有明显提高。这种实践模式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掌握法律应用技术,增强社会公德心、责任感。

3、积极帮助弱势群体。法律帮助中心主要援助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多数案件关于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农民工讨薪、农民工工伤维权等方面。在于当事人的接触中,我们的学生能够了解现实社会中弱势群体的疾苦,甚至感同身受。很多学生的正义感与责任感油然而生。很多当事人通过我们的法律援助得到了权利的保护。

三、成效

自法律帮助中心2013年成立以来,法学院团委积极组织同学参与法律援助。法律帮助志愿者们积极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努力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解答来人来电法律咨询,为群众排忧解难;多次开展法律帮助进社区、普法宣传、公民法制教育等活动。已接受咨询约265件,由老师、学生为当事人代为诉讼、调解、仲裁、辩护的案件共有41件。我们的志愿者无偿帮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进城务工及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提高了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培养了学生的社会正义感与责任感,为构建法治和谐社会贡献了力量。

四、创新启示

法律援助制度是人类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经济、社会文明进步和法治观念增强的结果。用法律的手段帮助人民群众解决诉讼难的问题,是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我院团委依托法律帮助中心积极组织学生志愿援助活动,既提高了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增长了法律知识,又培养了学生志愿服务社会的意识。既补充了社会司法资源,又帮助弱势群体回馈社会,让学生们勇于担当,心系民生,保护弱者,维护正义,树立有社会责任感的警察大学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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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沈王一、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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