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协调发展理念着眼于全面,强调的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旨在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力求通过补齐短板化解突出矛盾,在攻坚克难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同性平衡性,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不协调因素集中显现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个时期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快速、粗放的经济增长,使我国发展产生了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例如,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尽管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医疗、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尽管总体快速发展,但依然存在着不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且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差距在拉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协调,一些地方简单追求GDP,对环境问题重视不够,人民群众意见很大;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失衡,尽管经济在发展,但有不少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严重,产业结构亟待升级;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不协调,人们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待提高,不诚信、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
协调是一个从不平衡到平衡的动态过程。纵观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追赶型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是由不平衡到平衡,再到新的平衡。每一次平衡都会使经济发展的结构、质量、规模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继而又打破现有的平衡结构,在更高层面上实现再一次平衡。但在发展过程中,不平衡的倾斜度不能太大,不平衡积累到一定程度就要抓住合理的节点及时校正,实现协调发展,这是一国治理经济能力的重要体现。而协调之策则在于补齐短板。补齐不协调中的短板,不仅可以形成平衡结构,而且会使经济发展之“桶”容量更大,经济发展才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协调发展的一个关键节点。做好补齐短板这篇大文章,实现协调发展,既可以拓展发展空间,又可以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这样才能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协调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我们党认识把握发展规律的深化。“十三五”时期,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关键要发挥好政府与市场两个积极性。当前我国发展存在许多短板,补齐这些短板必须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比如,社会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国防建设等多具有公共产品性质,难以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必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加公共产品供给,特别是要发挥好规划和政策的引导作用,明确补齐短板的着力点。还有一些短板,如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则要在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的热情。从长远看,一个地区能否发展,并不在于资源的多少或地理位置的优劣,甚至也不在于有没有政策支持,而在于市场机制是否完善,人们的思想认识是否到位。这也正是树立包括协调在内的新的发展理念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