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发展的任务越繁重,越要重视基层探索实践,越要鼓励和允许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挖掘和总结各地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鼓励地方和基层探索创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布局和“十三五”规划的贯彻落实,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求是杂志社、人民网联合开展“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地方和基层党委、政府及部门,企事业单位、群团和社会组织
二、征集案例标准
各地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开放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深化改革的成功案例。具体标准如下:
1.真实性。选送的案例要来自全面深化改革的真实实践,禁止虚构和杜撰。
2.创新性。选送的案例要针对改革开放实践创新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理念、方法、工作和制度上有创新性。
3.重要性。选送的案例应体现出对深化改革具有正向推进作用和借鉴意义,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同。
4.典型性。选送的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具有启发和应用价值。
三、案例编写要求
选送的案例一般应当包括如下要素:
1.背景:介绍案例发生的背景。
2.做法:对做法、过程进行客观描述。
3.成效:对成效进行归纳总结。
4.启示:对案例进行分析评价,简要总结案例的启示。
选送的案例政治观点要正确,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最新精神相一致。案例文字要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层次清晰、文字简练、通俗易懂、逻辑性强,给出的材料应有足够信息使读者从中分析得出相应结论(有条件的可以附影像资料)。每个案例素材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四、案例提交办法
征集活动期限:2015年11月17日—2016年12月31日。
1.网上提交:参与单位请登录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cpc.people.com.cn)“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专题页面(http://theory.people.com.cn/GB/40557/401815/index.html),按提示要求,把选送的案例电子版以及案例征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征集官方网站电子邮箱(jicenggaige@people.cn),有关图片、媒体报道复印件等可同时发送。
2.网下提交:在网上提交的同时,须将申报表和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资料(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寄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科研部。联系人:邹积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邮编:201204。
五、案例评审程序
1.网上投票: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专题页面公布初选名单和内容提要,设置投票页面,由网民公开投票。
2.专家评审:网上投票结束后,将邀请有关专家,参考网上投票结果,对案例进行评审并确定最佳案例、优秀案例入选名单。
3.公示名单:入选名单将在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求是网、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网站上公示,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入选的,撤销其入选资格。
4.公布结果:公示期满后,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求是网、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网站分别公布最佳案例、优秀案例名单。
本次评选活动所需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
六、举办全国基层改革创新研讨会暨最佳和优秀案例颁奖仪式
主办单位将择期举办全国基层改革创新研讨会暨最佳和优秀案例颁奖仪式,交流基层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探索全面深化改革的规律,并为最佳案例和优秀案例获得者颁奖。
七、案例推广应用
主办单位将做好典型案例的推广应用工作:
1.建立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库,将典型案例作为干部培训和党员教育的教材。
2.对案例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其研究成果由主办单位的相关刊物刊载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参阅。
3.挑选优秀获奖案例结集出版。
八、其它
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征集启事由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求是网、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网站分别发布,请注意查看。未尽事宜,请向主办单位咨询。
联系人: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邹积超;联系电话:021-28288704,18918505510;传真:021-50595972
求是杂志社 易赛键;联系电话:010-64037332
人民网 赵晶;联系电话:010-65363717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求是杂志社 人民网
2015年11月17日
点击下载:“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征集活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