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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天祥:如何清除官员傲慢的“土壤”?

2015年07月14日08:54   来源:人民论坛网

原标题:如何清除官员傲慢的土壤

  如果官员傲慢只是个别现象,那它只涉及官员本人的工作态度和作风问题,与个人的为官心态和素质有关。但如果它是一种普遍现象,则与历史文化传统和国家治理体制有关。大致看来,导致官员傲慢的主要原因有:

  传统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由于没有彻底接受现代启蒙主义的洗礼,平等、自由思想淡薄,做官当老爷和官本位的思想在很多人的意识中根深蒂固。

  相对集中的政治体制。在采用单一制的国家,如果不同层级政府间有很好的分权制度设计,形成各司其职的局面,再加上后面论及的选举制度、考核监督机制的完善,就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消除官员傲慢的土壤。否则,就会加剧官本位的思想。

  民主制度不健全。在民主制度不健全的国家,虽然从法律上说,官员的权力也来自于人民,部分官员的产生也会经过必要的选举程序。但他们明白,选举只不过是形式,个人的升迁实际上并不是由选举决定的,而是事先政治上所作出的安排,自然无法让他们相信人民的力量,也就无法做到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

  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机制是对付官员傲慢的有效药方,而外部的监督很多时候比内部监督更加有力和有效。外部监督可以通过两种形式发挥作用,一是“嵌入”到政府管理制度之中,二是专门性的监督。前者如官员考核时引入外部考核主体,后者如媒体监督。虽然不少政府部门也设置了群众信箱这一联系群众的渠道,但是由于政府办事流程不公开、不透明,政府的运作带有相当程度的神秘色彩,使群众的监督能力弱化。

  了解了官员傲慢的根源之后,对其的治理自然就跃然纸上:

  加强现代政治教育,提高官员的公仆意识。这样做可以使官员明白手中的权力来源,消除权力傲慢的土壤,也让广大人民群众克服“臣民”的愚忠思想,理直气壮地敢于对官员的不当行为行使监督权,从而以强大的群体压力使官员的傲慢无以生存。

  改革国家治理结构。目前的主要改革方向应该是向地方适当分权,即给予地方政府更大的权力,包括政府机构设置权、行政审批权、财政支配权、公共设施和项目的决策权等方面,中央和上级政府不宜频繁利用行政命令的手段约束地方政府和下级政府。这样做可以更好地让官员清楚自己的责任所在,向本地居民负责,而不是简单地落实和执行上级政府的意志和要求,从而养成“眼晴朝下”的习惯。

  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如何在党管干部的原则下,更好地发挥人大在人事任用中的作用,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方向。改革的方向是适当扩大地方人大在决定政府组成人员中的作用,除了选举权外,还可以大力加强人大的人事弹劾权,从而让被选举的官员清晰地明白其权力来自于人民的选择。此外,还可以加强人大对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决算的审查,将政府向人大负责的宪法精神落到实处。

  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可以引入外部民众参与考核的机制。实际上,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地方政府都在进行引入外部考核机制的探索。除此之外,还可以就某一专门政府管理问题向民众展开调查,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政府工作人员工作作风问题、态度问题和效率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等作为完善规章制度和实施奖惩的依据之一,从而使其真正起到联系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桥梁作用。二是加强和完善舆论监督机制。应改革媒体结构单一化格局,广开言路,并完善配套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切实落实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将官员的傲慢置于广泛的舆论监督之下而无以遁形。

  (作者为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公共管理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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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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