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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走向)

谢鸿飞:建构中国风格的法律社会学

2015年07月13日08:1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标题:建构中国风格的法律社会学(学科走向)

  法律社会学多兴盛于社会转型期,因为新的社会现象与社会行为亟须理论阐释,而且社会转型发生的诸多变化也激发了法律社会学家的想象力。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比较快速的社会转型,同样促进了我国法律社会学研究,涌现出一批优秀成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又为我国法律社会学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然而,我国法律社会学研究尚未充分发挥作用,还没有形成本土理论体系,缺乏对当前具体问题的理论提炼。如何建构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的法律社会学,即如何发掘中国社会的特殊性,总结中国经验,解释立法、执法、司法与守法诸环节的问题,进而建构和发展本土法律社会学理论体系?这需要解决好以下几方面问题。

  寻求契合本国国情的法律规则

  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一样存在规律。人们需要发现社会结构与社会行为的规律,并依据规律进行治理。但是法律社会学并不研究抽象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则。它的出发点是:法律是地方性的、语境化的社会生活方式和组织形式,是长期检验过的理性规则和生活经验。法律受人文和自然的双重影响,隐含了民族性、社会生活与文化观念的基因,这就决定了不同时空的法律都具有本土性、地方性特征。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的副标题是“或论法律与各类政体、风俗、气候、宗教、商业等等之间应有的关系”,形象地说明了法律与社会其他领域的互动。马克思也深刻地指出:“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因此,我国法律社会学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深入社会,寻求法律领域内契合中国国情的法律规则,而不是片面强调法律的普适性与中立性。如果法律社会学连自己本土的法律问题都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何谈建构中国法律社会学,何谈对世界法学理论作贡献?当然,法律的一部分是技术性、智能性规范,尤其交易领域,它们接近于定理和规则。同时,西方法律社会学理论也有一些成熟的学理与方法可为我所用。但是,如何判断哪些规范是技术性规范,哪些是本土性规范,恰好是法律社会学的强项。

  关注法律的实际运作

  法律社会学最重要的任务是研究法律的实际运作,即“行动中的法”。“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是一个由各种能动主体参与的动态活动和过程。传统法学认为法律是一个固定的、稳定的静态体系,立法是核心环节,执行与司法过程好比向自动售货机投币,自然会产出规格化、标准化的法律产品。这种简单的因果关系链条完全忽视了人的能动性,而法律社会学的核心贡献恰恰就在于它通过大量经验研究,呈现了法律与法律运行之间的复杂关系。

  “活法”是法律社会学研究的重要主题。它重点研究社会生活中实际支配人们生活的外在规则和内在秩序,主要是民间法与习惯法。在这方面,我国法律社会学研究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在于:一是多限于原生态的农村,而忽视了城市化、工业化之后深受商品观念影响的农村。二是强调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差异,忽视了彼此的渗透与促进。三是基本忽视了商事习惯的研究。目前,我国正在制定民法典,商事习惯可能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规则创新。

  加强对“活法”研究,也是科学立法的要求。立法的科学性要求法律规范具有厚实的法理学基础,更要求它契合中国经验和改革方向。法律社会学对交易习惯的研究,可以甄别哪些规则应为法律确认,哪些应予控制。这就要求法律社会学大胆归纳,而不止于解释;不流于对生活常识的简单重复,而是真正发掘法律空白。

  增加研究的历史维度

  中国法律社会学研究比较缺乏历史意识,其根源在于认为法律都以特定时空问题为对象。我国法律社会学对历史的忽视,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它的解释力和贡献。事实上,历史是现实法律规则的制约力量与生成力量。历史意识并不违反法律社会学的出发点。法律是人文世界的产物,它承载了人生、人心、 心志、价值、伦理等主观意义。历史维度不仅可以为立法者提供传统制度借鉴,还可以阐释中国人特有的观念,如天理、孝、孽、报应、和、同等,尤其是在蕴含了丰富民族习俗与文化心理的婚姻家庭领域,立法者若忽视了这些观念,就可能影响立法质量。

  随着中国社会转型与改革深入,法律社会学应承担更多生产专业知识的功能。法律社会学也应说明法律存在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背景以及这些背景是否发生了改变;揭示现行法律的制约因素与路径依赖,作出契合社会需求与文化观念的立法与裁判,或为法律变革提供理论支持。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社会学必须结合价值法学,以确保法律不仅有效,而且与人类基本价值熨帖,与改革方向一致。法律社会学应致力于解释法律存在及其变迁的缘由,察知法律在历史与现实中的实效,适时立改废,或通过解释、引入交易习惯等方式实现个案中的正义。对社会实践中各种偏离良法的做法,法律社会学应提出建设性建议。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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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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