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茅
尊敬的杨晶国务委员、同志们,大家好:
国家行政学院举办这次研讨会,研究探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这非常有意义。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工商总局把这项改革作为全局性工作,开拓奋进,狠抓落实,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下面,汇报六方面的改革实践与思考。
首先,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注重简政放权,勇于自我革命。推进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要针对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目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还没理顺,政府对微观市场主体的行政干预过多,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从企业的设立到投资经营,都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大量行政审批,有的多达上百个图章、繁琐的审批程序已经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障碍。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就是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从百姓投资兴业的第一道门改起,以改革工商登记为切入点,通过工商系统的自我革命、主动放权,带动相关部门审批制的改革,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激发广大群众的创造力和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为公平竞争搭好舞台。这既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适应全球竞争趋势的迫切要求。
其次,加强统筹谋划,注重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强化改革方案的顶层设计。改革探索始于基层,创新成果出自实践。我国改革开放的一条成功经验,就是基层的率先探索和实践,为整体改革发现问题、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商事制度改革也是先从基层起步,通过广东、上海等一些地方的改革实践,为全国推进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
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2013年10月我们报请国务院发布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为推进改革做了总体设计,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同时,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参与修改和制定了3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强化了改革的法制基础。
第三,创新监管理念,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做到宽进严管相结合。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必须做到放管并重,在放活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完善的市场经济是有活力、有秩序的。没有活力,市场经济就失去了生机和魅力;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失去了信任和安全。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必须适应创新发展的大趋势,坚持在创新中发展,在规范中完善。
目前,我国市场秩序还不规范,行业分割、地方保护、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仍较突出。对此,工商系统积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特别是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积极推动企业信用信息监管,通过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努力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信用创造财富。
第四,积极协调配合,注重与部门协同推进,凝聚改革合力。商事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影响范围广,只有相关部门互相衔接、有效配合,才能推进改革取得实效。
改革前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有226项,一些前置审批环节多、条件严、周期长,致使市场主体因无法取得前置的“证”而不能办理“照”,造成无证无照经营和监管执法漏洞。2013年以来,工商总局积极配合中央编办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2014年国务院分三次将15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者明确为后置审批,取消了19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占改革前的15%。下一步,要进一步减少审批、取消不必要的后置办证事项。
第五,围绕改善营商环境,注重激发市场内在活力,释放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世界银行《2015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的营商便利度排名,由前年的第96位,上升到去年第90位。特别是“开办企业”专项排名,由151位上升至128位,提升了23位。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新设立公司的便捷程度、新设立公司的数量多少,是经济繁荣的重要标志。通过商事制度改革,促进新设立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自2014年3月1日改革实施到2015年5月底,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691.1万户,同比增长16.3%;特别是新登记企业485.4万户,增长39%,平均每天新登记企业超过1万户,大大超过改革前的7千户;企业注册资本26.4万亿元,增长74.9%。
在经济增长速度下行的背景下,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创新型公司大量产生,一方面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为稳就业提供了基础,另一方面,科技、教育、文化、信息、网络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繁荣发展,缓解了衰退产业对经济发展的冲击,对经济增长、经济繁荣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六,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注重攻坚克难,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下一步,要按照李克强总理视察工商总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杨晶国务委员的讲话精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市场主体特别是新增企业较快增长、活跃发展。
一是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今年实现“一照一码”。二是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化解初创期的风险。三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建立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四是实施好新《消法》,通过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释放我国消费潜力。总之,要通过“放、管、服”三管齐下,持续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