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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传统:事业单位领导可托第三方遴选

2015年06月04日15:34   来源:北方新报

原标题:打破传统:事业单位领导可托第三方遴选

谁来当事业单位的领导?如何选拔?除了传统的组织选拔模式以及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模式之外,今后还可以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

6月2日晚,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这个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最新方向。

持续了近20年的事业单位改革,今年是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按照2011年确定的改革时间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在今年完成。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调研多年,他对记者说,跟领导人员有关的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切改革最关键的环节之一。在今年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节点,《规定》出台,相当于注入了催化剂,有助于解决去行政化等事业单位改革的难题。

■亮点

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

《规定》: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可以采取组织选拔、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进行。

【解读】: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认为,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是事业单位领导人选人的新模式。

目前大多数事业单位领导人的选任,还是按照干部管辖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许耀桐认为,允许具备资质的猎头公司、中介机构、第三方部门等相关机构根据事业单位用人要求进行遴选,将更为专业化、规范化。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旭涛也认为,目前,诸如大学、医院、研究机构等事业单位采取行政化的方式任命领导人员,突出行政色彩,往往却忽略了专业要求,引入多样化的选拔任命方式,有助于事业单位淡化行政化色彩。

推广聘任制 不吃财政饭

《规定》: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解读】:“聘任制就代表着非终身制、不端财政饭”,汪玉凯说,之前,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中,系主任类中层干部已经开始推行聘任制,而书记、院长等主要行政领导,一般还是选任制、委任制。

《规定》明确提出“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意味着将逐步打破行政领导人员的铁饭碗,“这会提升事业单位的专业化水平。每个单位的行政领导人员岗位有限,以前不少单位都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争着当行政领导,忽略了自己的术业专攻”。

明确任期制 同岗禁超10年

《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并明确任期年限:每个任期一般为3~5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0年。

在退出机制方面,4类情形应当免职: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受到责任追究;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解读】:汪玉凯认为,任期制和退出机制都在解决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这个难题,“目的都是激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这盘棋”。之前,地方改革已经做过相关探索,不过各地制定的任期年限不一,免职条件也各有不同,“中央出台的方案则是明确了一个尺子,全国一盘棋”。

领导收入与职工平均收入保持合理关系

《规定》: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根据事业单位类别,结合考核情况合理确定领导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使其收入与履职情况和单位长远发展相联系,与本单位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保持合理关系。

【解读】:《规定》称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收入分配需考虑以下4方面因素:事业单位类别、履职情况、单位长远发展情况、本单位职工平均收入水平。

目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收入水平,大体与行政部门同职级的水准相当。

刘旭涛以高校为例举例说,从工资收入来看,此前正司局级、省部级校长的工资收入,都是根据行政级别确定,同等行政级别的基本拿一样的工资。近年来也有部分学校、医院试点推行绩效工资,但是也存在领导涨薪、专业技术人员没有涨;不管学校办得好不好领导都会涨薪的现象。他认为,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事业单位的运营将走向企业化,领导人员的薪酬制度也需参考企业的薪酬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不同类别、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标准。而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工资与上述4方面因素挂钩,将形成鼓励干事的激励机制。

许耀桐也认为,随着鼓励干事的机制导向确立,运营得好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将获幅度可观的涨薪。

强调政治纪律家庭美德的约束力

《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廉洁从业纪律的,以及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解读】:“在这一轮反腐中凸显出一些事业单位也存在腐败问题,事业单位的领导人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不遵守政治纪律。”许耀桐分析,此外,还有一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生活作风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在《规定》中强调政治纪律、家庭美德的约束力,具有现实针对性。

刘旭涛则建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包括党员领导干部、普通领导干部等多种身份,对于各类领导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应作出何种处理,还需细化明确。此外,对于各个行业事业单位的职业道德要求,也有待进一步明确。

■链接

什么人可以当事业单位领导?

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3.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者从业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业界声誉好;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领导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熟悉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

基本资格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提任6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3.从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具有副职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从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具有下级正职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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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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