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网络恐怖主义是经过信息网络发酵催化出的恐怖主义新形态,是21世纪的全球性难题。美前中央情报局局长多伊奇说:“网络恐怖主义对美国造成的危害更甚于用常规手段进行威胁的恐怖主义。它已成为仅次于核武器和生化武器的第3大威胁因素。”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已经成为国家安全、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中的突出问题。网络的全球化、无界性决定了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国际需求,必须要开展国家间合作,打造技术先进的“国际网络维和”力量,才能有效维护全球网络空间安全。
当前,恐怖主义向互联网领域急速扩张,网络恐怖主义的危害性日益突出,一些非政府组织或个人持续有预谋地利用网络招募人员、传播暴恐思想、传授暴恐技术、筹集恐怖活动资金,制造轰动效应的恐怖活动,以达到破坏目标国政治稳定、经济安全和扰乱社会秩序的险恶目的。为对付全球存在、日趋严峻的网络恐怖主义,有必要在联合国安理会的框架下,推进国家间网络反恐合作,组建专业的“国际网络维和”部队,进而整体有效地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切实维护全球网络空间安全。
一、建立“网络维和部队”的国际需求日益迫切
随着全球信息网络化的发展,基于网络的信息和信息控制成为现代社会运行的核心资产和关键环节。网络恐怖主义可能带来的破坏力日益增长。国际社会对网络恐怖主义危害和合作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共识日益广泛,组建网络领域的国际维和部队成为现实需求。
一是网络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急需面对的共同敌人。以信息网络技术为基础的网络空间在给人类生活生产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现实世界对信息网络的依赖性和信息网络自身的脆弱性也为恐怖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任何一个依赖互联网运行的金融、能源、交通系统遭到“网络恐怖”袭击的可能性在增加,其结果或将不堪设想。另一方面,恐怖分子通过自建网站,发布恐怖音视频,煽动圣战、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煽动民族仇恨,严重破坏世界和平与稳定,危害人类社会生命财产安全。在恐怖分子看来,互联网既是发动心理战和宣传战的“天然道场”,也是恐怖分子交流和传授“技艺”的绝佳场所。互联网为恐怖组织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沟通方式,使得恐怖分子更容易获得恐怖技能,让每个国家都可能陷入网络恐怖主义的威胁当中。可以说,基于网络的重要性和全球互联特性,网络恐怖主义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必须且已经正在面对的共同敌人。
二是加强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国际合作刻不容缓。网络把世界联结在一起,使怀有恶意的人能够从数千里之外攻击网络系统。跨国界网络攻击成为常态,而追查和发现这种危险的行为尤其困难。面对网络恐怖主义的侵袭,国际社会面临严峻挑战,没有国家能够独善其身,国际社会加强合作共同打击网络恐怖活动刻不容缓。一个国家要想具有确保其至关重要的系统和网络安全的防御保护能力,就需要融入国际合作体系,通过全球国家协同打击,才能对可能无所不在的网络恐怖主义形成遏制的合力。第68届联合国大会第四次评审并通过了《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首次写入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内容,明确要求联合国反恐机构会同各国和有关国际组织加强打击恐怖组织或恐怖分子利用互联网实施的恐怖行为。近年来,中国反恐形势严峻,境内外“三股势力”借助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搞煽动破坏,中国已经开始依法打击,但是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制作、发布暴恐音视频的组织基本在国外,还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合作来清除。
三是建立国际维和部队是网络反恐的内在要求。互联网正在以超乎想象的速度改变着恐怖主义的组织形态和实施方式。这种新变化,迫切要求建立专业的网络反恐国际维和部队来应对。随着国际社会的日益开放和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基于互联网,恐怖组织出现了扁平化趋势,在恐怖袭击行动中独立行动小组模式取代了逐层下达指令的模式,这一变化增强了恐怖活动的隐蔽性,提高了恐怖组织的生存能力。同时,网络传播使得恐怖活动的专业度快速提升,危害程度进一步升级,更容易制造社会恐慌、扩大暴恐组织威慑力。未来,不排除暴恐分子破坏国家网络信息基础系统的可能性,超级网络恐怖活动时代正在到来。针对网络恐怖主义的这种高度专业性、技术性、有组织性和巨大破坏性,许多国家也意识到,仅仅依靠政府和民间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建立起专门的国际网络维和部队,以适应网络领域特性的专业角度来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有针对性地制定、协调和执行全球国家间网络反恐计划和行动,评估威胁源和安全程度,更加有效打击和防范网络恐怖袭击。
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国家责任尤其重大
网络恐怖主义的破坏对象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位安全,危害深远。可以说,其直接针对国家主体地位和人民根本利益。因此,在反恐斗争中,防范网络恐怖主义已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课题。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是每个国家都必须要高度重视且应当承担的重要责任。
一是国家是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主体,必须承担统筹领导责任。网络恐怖主义与传统恐怖主义、黑客之间既有联系,又存在着本质和程度上的不同。目前,它并没有造成直接的人员伤亡,使用的科技手段更为高明、隐蔽。可以这么说,网络恐怖分子利用黑客技术实现其政治目的,但它又不像普通的黑客攻击那样,只是出于个人喜好或想成名的愿望,造成一般的拒绝服务和麻烦。它是一种暴力行为,但却是出于政治目的,想引起物理侵害或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随着交通工具、通信、网络的现代化程度不断提升,暴恐活动在信息高效流转、网络应用发达的今天,破坏范围更大,直接指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政府执政权威。因此,国家是网络恐怖主义的直接攻击目标,其各种活动最终是要实现政治目的,改变国家现状。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要面对这种威胁,因而必须要承担起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重任,以保卫各自国家安全。国际社会应增进共识,明确凡是在网络空间宣扬煽动恐怖主义的都是网络恐怖活动,必须要在各国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予以坚决打击。
二是网络反恐需要国家间的协调沟通。在网络空间里,没有任何象检查站这样的物体屏障要经过,也没有任何的边界要越过,不要通过任何的海关关口,恐怖分子可以从世界任何地方实施恐怖活动。国家间的合作对于遏制网络恐怖主义蔓延至关重要。应对网络恐怖主义既要治标又要治本,网上宣传和募集资金是“标”,恐怖主义是“本”,各个国家需要共同协作,主动承担起网络反恐的责任,合力铲除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目前国际社会缺乏各国一致认可的法律框架,难以打击和处罚网络恐怖活动,也缺乏行之有效地国际、国内共同打击网络恐怖活动的有效合作机制及在国际、国家层面打击网络恐怖活动的顶层设计。国际互联网是以国际化、开放和互联为特点,而安全度和开放度永远是一对矛盾,只要各国政府认清网络恐怖主义的危害根源,把握住网络安全和开放的平衡点,破开国家阻隔屏障,通力合作,虽然过程漫长而艰苦,但最终必然能将网络恐怖主义在这个文明社会中消灭。
三是网络反恐需要国家维和力量走出去。随着网络信息化应用的普及和深入,伴随而生的网络信息安全跨国界问题越来越突出,网络恐怖分子可远在地球的另一端对一国的交通、能源、金融等信息基础网络实施攻击。这必然要求打击网络恐怖主义不仅仅是针对本国的网络恐怖分子,也要对世界其他地方的网络恐怖主义实施走出去的坚决打击。中国新的《反恐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但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哈夫称,“中国起草反恐法律时应该咨询美国企业和美国政府”。这是明显的双重反恐标准,也是不符合网络反恐客观实际。网络反恐特点必然要求打击网络恐怖主义不能只是一国一地的斗争,美国网络反恐也需要联盟的大力协助。当然,在网络领域,这种走出去不一定是网络维和人员走出去,也可能是力量打击效应的外向投放。中国是网络恐怖主义的受害者,中国希望也需要其他国家理解和支持中方打击“东伊运”等恐怖分子的努力,合力打击各种恐怖势力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的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活动。
三、执行网络反恐维和任务军队义不容辞
近年来,“东伊运”等恐怖势力大搞网络恐怖主义,大肆发布恐怖音视频,煽动对中国政府发动所谓“圣战”,不仅危害中国安全与稳定,也助长了国际恐怖极端思潮的泛滥,给国际社会安全与稳定带来严重隐患。对于国家和政府来说,反恐是一场战争,而保家卫国是军队天赋职能,由军队来执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正是其应有职责。
一是军队应成为网络社会除暴安良的主要力量。网络恐怖分子的活动规模和方式不断走向有组织性,军队反恐的职责也在向网络领域不断拓展。近年来,恐怖组织团伙的数量明显增多,过去“独狼式”袭击较多,今后“群狼式”袭击将增多,而网络恐怖分子更加容易抱团,直接在网络上进行勾联组织,从而对国家社会体系造成更大危害。与传统的恐怖手段相比,实施网络恐怖的费用更低,恐怖分子不需要购买枪支、炸药等传统的攻击性武器,相反他们可以通过一根电话线来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而且,恐怖分子也不需要花钱来租赁车辆或雇人去运送爆炸物,他们可以用他们的电脑来实施恐怖活动。面对这种复杂多变的形势,军队作为国家反恐维稳的重要力量,必须要适应网络空间特点要求,成为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中坚和主力,坚决有力打击各种网络恐怖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是军队要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利益保驾护航。现实社会中,军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定心丸,在网络空间也同样应成为人民群众的安全依赖和保障。相比于有形攻击和破坏,最严重的莫过于由有形的攻击而引起的心理伤害或纯心理攻击的影响。网络的放大效应使得恐怖攻击的心理影响往往比有形的破坏更具破坏性。恐怖主义研究专家霍夫曼认为,“恐怖主义活动总是致力于传达一种信息;恐怖活动越是恐怖和令人震惊,其传达的信息影响力就越巨大。”作为国家和社会安全的盾牌,军队要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在网络空间的利益和安全,能够有效消除网络恐怖主义造成的各种思想动荡和不良心理影响,使人民能够切实感受到生产生活得到有效保护,从而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动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可靠的心理安全支撑。
三是军队必须有能力成为国际网络维和任务的执行者。军队要想有效履行网络反恐任务,必须要具备强大的打击网络恐怖主义作战能力。军队应在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框架下形成并实施积极有力的打击网络恐怖主义能力和行动。为了预防和打击网络恐怖活动,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积极行动起来,美等西方国家纷纷赋予军队保护网络安全的职责和打击网络恐怖的权限。从根本上说,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过程就是保护己方的信息网络系统、破坏恐怖分子的信息网络系统的过程。为达此目的,军队需要利用网络时代的战略和技术,树立新的反恐理念,“以网络对网络”,充分联合政府和民间的各种力量,建立联合应对机制。同时,针对信息网络上的通信联络是双向的,实施积极的网络打击行动,对网络恐怖分子要“盯得住”,对网络恐怖信息传播要“截得断”,对网络恐怖网站要“瘫得了”,对网络恐怖攻击要“阻得住”。同时,要始终认识到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军队必须要不断探索网络时代反恐作战的基本规律,常演常练,实战检验,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实战能力,才能在全球网络空间中有效履行维和任务。
(作者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6集团军副军长)
(来源:中国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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