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的反腐,有两种声音不可不重视。第一种声音是质疑反腐的直接成本。国民一方面对当前的反腐运动给予肯定,因为他们三十多年来的确没有看到这么大的反腐动作;另一方面他们相信仕途之人大都有非规则性谋利的行为,这些行为严格起来大都可以界定为腐败。不少人相信,如果零容忍的话,现在的很多官员都应该被抓起来。然而,当今中国正行进在法治轨道上,当怀疑一个官员腐败时,必须搜集到充足的证据,必须走复杂的流程,而这些事情都需要人来做。现有的人手肯定吃不消,即使扩编两三倍,也是不够的。因此,不少人认为,反腐运动仍然只能通过高压态势起到防止滋生新腐败的作用。
第二种声音是质疑反腐的间接成本。有人撰文指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繁重,反腐可能影响了众多官员改革的积极性。改革意味着突破现有的规则,去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情,而且往往要高效率地完成。官员如果不是为了私人利益而突破规则,那就不是腐败,但现实政治生活中,公私利益之间常常是说不清楚的。一些有作为的领导为了改革事业,用了一些不大正规的手段,这是常见的现象。这样的领导常常被群众和上级视为好领导,但那些手段也不难被界定为作风不正,甚至是腐败。如果把他们都反掉,那么就有可能影响官员做事的积极性。所以,很多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也就不奇怪了。既能够搞事业,又能够“不沾锅”的官员不是没有,但可能比较少。因此,反腐败的结果有可能带来“廉政”与“庸政”齐头并进的效果。
有了这两种质疑,于是有人便提出了“选择性反腐”。就反腐的直接成本角度来看,有人认为只能选择“抓大放小”,因为人手不够,不能把大案放着,投入更多的精力去办更多的小案。就反腐的间接成本角度来看,有人认为需要鼓励官员做事的积极性,在问题性质类似的情况下,那些真心做事的人需要得到更多的保护。
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操作起来,有可能让此前的反腐努力功亏一篑。如果抓大放小的话,不仅改变了“苍蝇、老虎一起打”的政治承诺,而且产生不了大面积的转变风气、浊水变清的效果。当前的反腐工作者似乎没有采取所谓“选择性反腐”的策略。从落马官员的性质来看,“老虎苍蝇”都有,不能说在刻意地抓大放小,而且,有的落马官员政绩突出,为改革作出了比较大的贡献,因此,也不能说是“改革导向的反腐”。还有,众多的落马官员中也无法以政治派系来划出个线路来。因此,这次反腐主要还是根据群众反映和有关部门摸出的线索来定的。只要线索真实,就会立案,就会调查。
然而,上述两种怀疑也需要重视。随着党和国家相对独立的反腐体制的形成,反腐的直接成本问题可以通过提高反腐的体制性效率来克服。反腐的间接成本问题处理起来困难一些,但也可以通过其他配套措施来解决。现在需要重点考虑的是如何通过反腐之外的努力来减轻官员改革不积极的问题。2011年武汉市兴起的“治庸问责”通过对不作为官员的问责实现党政队伍的新陈代谢,其经验值得借鉴。“不沾锅”、“能做事”的双向要求比较容易在年轻一代官员身上实现。这两个紧箍咒要同时念起来,让更多地官员干干净净而又甩开膀子地投入到改革事业当中,做改革的促进派。
(作者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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