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对公立医院“药贵”“检查化验贵”的抱怨声不绝于耳,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
那么,改革能否扭转公立医院“向钱看”的运行机制?百姓从中能得到怎样的益处?就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领域专家。
合理的补偿机制是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目标的“奠基石”
在我国,有6800余家公立医院,是整个医疗体系的“主力军”。2013年,公立医院床位数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床位数的比例是87.8%,入院人数占全国的64.1%,诊疗人次数占全国的33.6%。
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饶克勤给出公立医院一个清晰的定义,它是政府举办、实现特定目标的非营利性医院,目的是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
“但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未能及时调整计划经济时代的筹资政策,补偿和价格机制扭曲,医疗费用结构异化,导致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征弱化,逐利动机日益突出。”饶克勤指出。
对此,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刘远立表示认同,由于长期以来公立医院的生存主要靠服务收费和药品销售加成,财政拨款占医院运营总成本补偿不到10%,使得公立医院以开不必要的“大处方”、做不必要的“大检查”为代表的“逐利行为”愈演愈烈。
合理的补偿机制是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目标的“奠基石”。“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的突破口,也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饶克勤指出,“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这和国际趋势是接轨的。”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当前,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严重扭曲。举例来说,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一名主治医生为有腹水的肿瘤病人插导流管,从消毒、插管到包扎,完成这约30分钟医疗服务仅能增加19元的收入,而一根导流管的价格却高达180元。
饶克勤指出,上述情况十分普遍,医疗服务价格和药价耗材的价格完全倒置。即使在城市大医院,教授或主任医师门诊挂号费仅为4~14元/人次。
他指出,在城市公立医院试点改革中,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非常重要。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服务价格是按边际成本定价,而不是按实际成本,医疗服务和医药及设备之间价格严重失衡,加上按项目、按药品加成付费、人员工资与医院业务收入挂钩等制度设计,导致对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系统性扭曲。
医疗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具有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指导意见》明确,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公立医院可以通过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饶克勤认为,在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品、大型设备诊疗价格的同时,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能体现全社会对生命、对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尊重。
“建立符合行业特点、体现其劳动价值的人事薪酬制度等手段来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医改的积极性,是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必要条件。”刘远立指出。
借助支付制度实现医院的精细化管理
支付制度是指国家、医保或患者向医院、医生支付费用的形式及其有效的制度安排。“它决定向哪个机构、以什么方式付费、支付哪些内容以及支付多少。这些决定构建了有效的激励机制,影响着卫生服务体系中每个机构和个人的行为。”饶克勤介绍。
对此,《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借助支付方式改革来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
刘远立认为,公立医院改革抓住了支付制度改革就是抓住了整个医改的“牵牛鼻子”工程,因为只有在纠正了“扭曲的支付制度”后,其他一系列改革措施才能奏效。
借鉴国际、国内试点经验,饶克勤建议,建立科学的支付制度重点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合理选择支付方式。国际经验表明,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按人头付费是最好的支付机制;二是要积极开展对医务人员的支付方式,尤其是薪酬制度的研究,细化实化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三是开展成本核算研究,建立基于临床路径的病种、人头或服务单元的成本核算体系,科学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四是健全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评价制度,保障医保基金能够转化为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五是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创新医疗服务管理新理念和新方法,用最有效的方式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如此,根据《指导意见》,公众期待,到2017年,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将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 金振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