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编
编者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我们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
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全面系统地学习、理解和掌握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受权连载。本书内容,摘自习近平同志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至二〇一五年二月二日期间的讲话、报告、批示、指示等三十多篇重要文献,分八个专题,共计一百九十三段论述。其中部分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
——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的指示(2013年1月),《人民日报》2013年1月8日
——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的指示(2013年1月),《人民日报》2013年1月8日
要提高司法工作者公正司法能力,加强忠诚教育和职业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加强司法干部体制和经费保障体制建设,改善司法干部特别是基层司法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让他们更好履行职责。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
政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政法机关对老百姓不理不睬,而对有钱有势的人却高看一眼,那就没有什么社会公平正义可言了。我国历来有“好人不见官”的习俗,更有“惜讼”、“厌讼”甚至“耻讼”的传统,不到万不得已老百姓不愿意打官司,打官司也无非就是相信能讨“一个说法”。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政法战线的同志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一个重要原因是少数干警缺乏应有的职业良知。许多案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但一些案件的处理就偏偏弄得是非界限很不清楚。各行各业都要有自己的职业良知,心中一点职业良知都没有,甚至连做人的良知都没有,那怎么可能做好工作呢?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18页
职业良知来源于职业道德。要把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作为必修课,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认识到不公不廉是最大耻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18-719页
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法不阿贵,绳不挠曲。”这就是法治精神的真谛。如果不信仰法治,没有坚守法治的定力,面对权势、金钱、人情、关系,是抵不住诱惑、抗不住干扰的。任何国家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把执法司法人员与社会完全隔离开来,对执法司法的干扰在一定程度上讲是客观存在的,关键是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坚守法治不动摇,要能排除各种干扰。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19页
我们的干警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当然,在当今社会中,这样做有时是要付出代价的,可能会影响自己的一些切身利益,甚至受到种种威胁。但为了党和人民利益,该坚持的就要坚持,要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19页
近几年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也是比较突出的。对这样一支三百多万人、手中掌握着很大权力、面临的考验诱惑多的大队伍,从严治警一刻也不能松懈。古人说:“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支高素质队伍。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我一直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精神上“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这对政法机关来说更有现实意义。“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政法队伍是和平年代面对“疾风”、“烈火”最多的一支队伍。这就决定了在理想信念问题上广大干警必须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必须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政法队伍建设第一位,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铸就“金刚不坏之身”,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政法队伍尤其要敢于担当。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对政法队伍来说则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面对重大政治考验,必须旗帜鲜明、挺身而出,绝不能当“骑墙派”;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绝不能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绝不能畏缩不前。要敢于在对敌斗争最前沿、维护稳定第一线去迎接挑战,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破解难题,在奋斗和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严明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政法队伍必须始终坚守政治纪律的底线。广大干警要做维护和遵守各项纪律的模范和表率。当前,政法队伍中年轻人多、学历高、专业知识丰富,但很多人经过的政治风浪不多,受到的严格锻炼也不够。要加强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用纪律规范行为、用纪律约束干警、用纪律保护干部,引导广大干警把遵守纪律铭刻在灵魂中、熔铸在血液里,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政法队伍。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同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政法队伍能力水平还很不适应,“追不上、打不赢、说不过、判不明”等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面临着“本领恐慌”问题,必须大力提高业务能力。“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有才无德会败坏党和人民事业,但有德无才也同样会贻误党和人民事业。我们常讲要亮剑,这不仅需要有亮剑的勇气,更需要有亮剑的本事和克敌制胜的能力。各级政法机关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强和改进法学教育,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在职干警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干警本领,确保更好履行政法工作各项任务。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司法活动具有特殊的性质和规律,司法权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判断权和裁决权,要求司法人员具有相应的实践经历和社会阅历,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司法职业操守。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长期以来,我国把司法人员定位于公务员,实行与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带来不少弊端。我看了一些材料,一些法官、检察官为了晋升行政职级,愿意到办公室等非业务部门去工作,或者离开办案一线去做管理工作。全国法院系统有近三十四万人,但有法官资格的不到二十万人,在一线办案的更是不足十七万人;不少地方,五十二岁的副科级法官、五十五岁的正科级法官,正是办案经验最丰富、业务能力最强的时候,却为了给年轻人提拔使用腾出位子提前退居“二线”,造成人才资源浪费;特别是在县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尽管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按副处级高配,但仍是科级架构,正副科级就那么几个,基层广大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一方面任务重、压力大,另一方面职级低、待遇差、发展空间有限,于是有的就提出调往其他党政部门,有的当律师,有的下海经商,造成流失和断层现象比较突出。这样下去,专业队伍的形成、职业素质的提升、办案质量的保障都无从谈起。因此,要通过改革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增强司法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
——《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杂志2015年第1期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杂志2015年第1期
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杂志2015年第1期
要坚持从严治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反对公器私用、司法腐败,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就政法工作作出的指示(2015年1月),《人民日报》2015年1月21日
——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的批示(2015年1月),《人民日报》2015年3月3日
(本书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本网受权连载。未经许可,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