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玥
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
在《意见》中多达22项的工作部署中,“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和“克服行政化倾向”的明确要求,直接回应了社会关切。
其实,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的呼声并非现在才有,这么多年过去了。“逐步”定格为遥遥无期,“取消”仍是一纸空文。
此次教育部公布新的意见,要求创造积极条件,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何为积极条件?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最大的阻力在哪儿?如何克服?
2009年,朱清时受聘担任南科大创校校长时,就提出学校去行政化,校长去官化的治校理念。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南开大学校长龚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在校长职务后面加了副部级,“这是丢人的事”。
显然,取消学校行政级别中,存在的强大阻力来自于校长及行政人员的既得利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近日在微博发言:“这事,挺难的,大学的行政级别,是校长书记脖子上的灵通宝玉,须臾不可分离。”
一直以来,我国在任命31所具有副部级级别的985大学校长时,通常会表明校长的级别。将校长与“官位”组合在一起,将大学与“政府部门”并列一起,仿佛向社会宣告,大学是“官场”,而不是纯粹的教育和学术机构。
因此,“官僚思维”充斥于大学,校长成为行政的附庸,扭曲的学校评价体系,严重影响大学的办学思维,让大学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失去灵魂。
取消学校行政级别,首先应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近年来,从部委厅局级岗位空降到学校担任校领导的不在少数,这也是上级行政部门解决官员晋升问题的途径。由于校长是有行政级别的官员,为了个人政绩,较少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办学,更多的听命于“文件”。
不仅如此,校长手中掌握着各种权力,社会影响力较大。这也是目前校长去行政化推衍不足的原因。
取消校长的行政级别,不仅需要校长们形成共识,转变观念,调整心态,懂得放权。还应在选拔校长、管理学校的方式上予以调整。如今各地扩大校长公选试点,开始探索校长职级制,推行“专家型校长”,让教育专家办教育,这些都不失为实现“校长岗位专业化”的好方法。
校长要专业化、职业化,要摆脱行政权力的干扰,享受更多的自治权,在德、智、才、学以及管理上,实现真正的“教育家治学”。
教育部有关人士曾经表示,校长总要有一个身份,不是官员而是专门的职业性的校长,要有相应的选拔办法确定校长的身份和地位,让校长在一个制度的基础上成为教育家。
如今,在选拔校长的标准上,我国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制度规范,而校长去行政化正需要制度的保驾护航。
清晰界定校长的权责,完善薪酬和社会保障配套机制,出台具体维护利益群体的改革方案……在学校去行政化的改革大潮中,落实好制度细则,走好这一步,循序渐进,坚定信心,至此,“去行政化”才不会沦为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