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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深思)

马建文:如何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2015年04月03日08:1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标题:如何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专题深思)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同时又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治安问题复杂的时期。我国社会呈现社会层次立体化、社会主体多样化、社会利益差别化、社会矛盾复杂化的新格局。在这种社会格局中,违法犯罪呈现复杂性,是一个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征”,只有动员和组织社会多种力量运用多种有效手段进行防控,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完善集防范、打击、惩戒、教育于一体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现代警务理念的创新与发展,也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实质是整合多方力量和资源、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及时对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多环节防治,根本目的是立足预防,从源头上进行防范和治理,不断减少和消除产生社会治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诸多社会矛盾和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和减少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长期稳定。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建立在警务现代化、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防控立体化基础之上的一种社会化防控体系,涉及面广,科技含量高,参与力量具有广泛群众性和社会性,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个工作环节之间具有内在联系,环环紧扣,相辅相成,仅仅靠公安机关一家是不可能完成的,必须依靠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借助各种手段,科学配置社会管理资源。

  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动态社会治安防控的主体是公安机关,静态防控则主要依靠现代科技手段来实现。主要的组织形式和手段有群防群治、科技防控等。群防群治,就是将蕴藏在群众中的巨大力量调动、凝聚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动态巡防工作,努力形成全民巡防格局。采取分层级、分区域、分时段的办法,开展24小时动态巡逻,在大街小巷编织一张巡逻网络,扩大路面布警的覆盖面,一旦发现警情,迅速进行处置。警力主要投向重点时段、重点地段,推行网格化巡逻机制,明确责任归属,提高街面见警率、盘查率、管事率和抓获率。科技防控,就是将社会单位的视频监控与公安机关的监控体系结合起来,形成部门联动,进一步消除视频监控盲点,及时发现、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社会治安问题的复杂性和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决定了社会治安治理工作需要有科学预测和准确判断能力,需要有提前防控和防患于未然的过硬本领。立体化治安防控要求公安工作从各个层面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的战略思想,真正将主要精力放在防范与管理上,认真研究发案原因,从根本上遏制犯罪。要优化公安机关勤务方式,最大程度发挥警察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防控、遏制与打击作用。当前,社会治安日益显现动态化特点,刑事犯罪活动也日趋团伙化、流窜化、智能化,公安管理需建立一个纵横协调、指挥统一、政令畅通、反应快速的组织结构,建立高效社会防控体系。为解决公安基层执法单位内设机构过多、分工过细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整合职能和警力资源,发挥整体效能。在坚持各警种专业优势基础上,将原本分散的警力资源进行重组,精简机构,减少层次。通过对基层公安机关各警种资源进行重组,提高公安战斗力。

  (作者为广东警官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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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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