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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要论)

刘树成:我国有阻止经济下行的足够力量

2015年03月25日08:2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标题:我国有阻止经济下行的足够力量(人民要论)

  从2010年第二季度至2014年第四季度,我国经济增速连续19个季度回落。这19个季度又可分为两个小阶段:第一个小阶段增速大幅回落,从2010年第一季度的12.1%下降到2012年第三季度的7.4%,回落4.7个百分点;第二个小阶段增速趋稳、稳中略降,从2012年第四季度的7.9%下降到2014年第四季度的7.3%,回落0.6个百分点,降幅明显收窄。2015年,我国经济增速仍会有所回落,但降幅有望进一步收窄。我国经济进入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速度换挡期,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一个重要特征,但不能把新常态理解为经济增速一路下行。事实上,经济新常态将为经济发展拓展新空间、增添新动力。

  不能把新常态理解为经济增速一路下行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经济增长由高速转为中高速,但有人将新常态片面理解为经济增速一路下行。对此,必须予以澄清。不能把经济增速一路下行视为新常态的特征,经济增速一路下行将会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严重问题。

  经济增速若一路下行,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将难以实现。按照翻一番的要求,在2011年至2014年已有基础上,从2015年至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需年均增长6.7%。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速回落,到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已降至6.8%,即已降到翻一番所需最低增长率的边缘。今后,若经济增速一路下行,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就很可能降至6.7%以下,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经济增速若一路下行,将会严重影响社会预期和企业投资。如果形成一种经济增速不断下降的社会预期,将极不利于稳定和提振市场信心。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速回落,企业盈利增速也在下降。到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已降至3.3%的较低水平,既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7.4%,也低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率6.8%,更低于全国财政收入增长率8.6%。同时,到2015年1月,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连续35个月负增长。社会预期不断下降,特别是企业盈利预期不断下降,将会严重影响企业投资,并由此影响企业技术创新和升级。

  经济增速若一路下行,将会影响财政收入增长。2014年,全国财政收入增长8.6%,为1992年以来即23年来首次进入个位数增长。今后,若经济增速一路下行,财政收入增速也会一路下行。这样,需要财政支持的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关改革措施落实、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保障扩大、收入差距调节等都会受到影响。

  对经济增长具有中长期推动作用的力量在哪里

  近3年来,宏观调控的“微刺激”措施起到了“保下限”的作用。但经济增速下滑具有惯性,如果没有阻止下滑的足够力量,或者一旦国内外经济环境有个“风吹草动”,即出现某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冲击,经济运行就有可能滑出下限。因此,防止经济增速一路下行已不是在短期宏观调控层面所能解决的,也不是单纯靠市场机制调节所能解决的,因为市场机制具有自发性和惯性。防止经济增速一路下行,需要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更高层面,也就是从中长期经济发展总体战略层面,寻找对经济增长具有中长期推动作用的力量。这就需要从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和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用好我国经济的巨大潜力、韧性和回旋余地,寻求我国经济发展在资源配置空间格局上的战略性重大突破和创新,构建我国经济发展新棋局,释放巨大的需求面和供给面潜力。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展开治国理政战略布局的过程中,不断探索我国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的重大突破和创新。这一探索的主要时间表如下: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同志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这一战略构想,2013年11月纳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2014年3月纳入《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11月,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专门研究“一带一路”规划问题。

  2013年5月,习近平同志在天津调研时提出,谱写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京津“双城记”。2013年8月,他在北戴河主持研究河北发展问题时提出,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2014年2月,他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提出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

  2014年4月,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此前一个月,“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明确提出“要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争取明年有个良好开局”。这标志着优化我国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的三大国家战略正式形成。三大国家战略的形成,是中央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情况下,根据全球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经济发展在空间格局上的重大突破和创新,对于经济发展具有中长期持久推动作用。

  三大国家战略的实施,能够促进我国东、中、西部区域之间广阔的合纵连横,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结构大调整,以点带线、由线到面,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增长带和城市群;能够促进国际与国内经济发展互联互通,形成沿海、沿江、沿边全方位对外开放新局面。三大国家战略的实施,不仅能释放提升投资的巨大潜力,而且能释放扩大消费的巨大潜力,使消费在经济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使投资更好地发挥关键作用。三大国家战略的实施,不仅能释放扩大内需的巨大潜力,而且能释放拓展外需的巨大潜力,促进“三驾马车”更均衡地拉动经济增长。三大国家战略的实施,不仅能释放需求面的巨大潜力,而且能释放供给面的巨大潜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实现创新驱动和提质增效升级。三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对于我国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抓住和用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长远意义。

  2015年,虽然经济增速仍会有所回落,但有望触底,完成阶段性探底过程。同时,三大国家战略将实现良好开局。2016年至2020年,以三大国家战略为引擎所释放的新动力,加之“十三五”规划的启动实施,将会积蓄起经济增长向上的推动力量,使经济增速止跌企稳并适度回升。

  如何为经济增速适度回升积蓄力量

  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经济波动在上升期和回落期具有不同的功能。回落期是调整期、消化期、淘汰期,这时市场低迷,企业经营困难,预期前景不看好,难以扩大投资和实现创新驱动;而上升期是创新活跃期、市场活跃期、投资和消费活跃期,预期前景看好,有利于经济实现提质增效升级。现在常听人说,要利用经济下行的“倒逼机制”使企业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实现技术创新。实际上,“倒逼”的压力是在经济下行阶段产生的,即“倒逼”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经济下行时暴露出来的,但这些问题最终要在经济回升过程中解决。也就是说,“倒逼机制”的最终实现是在经济上行阶段。因为在宏观经济回升的大环境中,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改善,企业利润增速提高,原材料、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价格尚处于低位,信贷条件相对宽松,市场前景看好,市场信心恢复,这就有利于企业扩大投资,有利于企业转方式、调结构、推进技术创新。

  经济学家熊彼特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和分析:经济发展过程是“创造性破坏的过程”,是“不断地破坏旧结构,不断地创造新结构”,二者一起形成被称为经济周期的过程。他把经济周期划分为4个阶段,即复苏、繁荣、衰退、萧条。复苏和繁荣的上升波动是实现创新、创造新结构的过程;衰退和萧条的下降波动是对创新的消化、清理、调整和吸收过程,即破坏旧结构的过程。

  我们应主动利用经济波动规律,以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的重大突破和创新为引擎,不断创造新结构,包括新的区域结构、城乡结构、城市结构、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和供给结构等,积蓄和释放持久的、向上的推动力量,促进经济增速适度回升,开创经济发展新局面。为此,需要做到两个“坚持”: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以改革推进。

  坚持稳中求进,着眼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鉴于历史的经验教训,应牢记“四个不能”:不能急于求成,不能一哄而起,不能盲目追求速度,不能低水平竞争。应搞好顶层设计,科学制定规划,落实好具体的实施方案、关键的标志性工程、相应的民生改善项目。把年度、季度宏观调控措施与三大国家战略的实施紧密结合。确定好三大国家战略到2020年及其后的实施时间表、路线图,并将其具体化和精细化地分解为各年度、各季度可操作和可检查的措施,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地实施。应明确,新一轮经济回升不是简单地把经济增速搞上去,而是要实现尊重经济规律、不导致大起大落的健康回升,实现没有水分、实实在在的回升,实现没有高通胀和资产泡沫的回升。在经济适度回升中,继续化解原来高速增长所遗留下来的问题,防范各种风险。

  坚持以改革推进,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三大国家战略实施中,政府作用除了体现在搞好顶层设计、科学制定和落实规划,还体现在全面深化改革、以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整个工作和破解其中的难点。这涉及一系列重要改革,包括行政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学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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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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