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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清源:公务员薪酬改革的四个对策建议

2015年03月13日08:50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原标题:公务员加薪舆情分析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要缴纳养老保险,正式废除了原有的养老金双轨制。2015年1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做出正式回应,表示公务员工资调整法案已经出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称,配合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还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已经正式下达实施方案。随着改革的进一步落实,公务员薪资和待遇问题再次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公务员群体:“养老金并轨,职务职级并行”改革受欢迎

  公务员加薪的讨论最初始于公务员本身对其薪资待遇的不满,《环球时报》在2015年1月19日的报道中说:“公务员加薪已经酝酿很久,它所面临的舆论压力可谓一浪高过一浪。但平心而论,上一次公务员涨薪还是2003年的事,想想看,任何一个行业或群体如果十多年不涨薪,这能行吗?如果摊在你头上,你干吗?”随着中国物价的日益上涨,特别是衣食住行等日常消费水平的提高,基层公务员原有的薪资很难使其生活消费保持在原有的水平上,所以基层公务员希望涨薪也不难理解。同时原有的公务员薪资制度对公务员本身也造成了困扰,“不升职,难加薪”成了一些公务员的普遍认知,要么一心想升官,要么升官无望混日子,在公务员内部也形成了两极分化。以此为借口出现的一些不正之风,贪污腐败也随之蔓延。工作中出现情绪化、态度不好等情况日益多见,“不涨薪”也成了公务员的一块心病。

  对于本次公务员养老金制度改革和薪资改革,多数公务员持欢迎态度,公务员王某在博客中说:“终于不用为了评一个科级被老婆埋怨了,也不用和同事为了一个岗位争来争去,感觉松了一口气。”虽然养老金并轨制度规定公务员今后自行缴纳养老金,但薪资调整之后公务员内部并没有太多反对的声音。一是薪资调整之后,尽管将自行缴纳养老金,但依然略有盈余,这种“补偿性改革”减少了公务员对后续一系列改革的担忧。二是今后公务员将实行职级与职务并行的方式来决定薪资待遇,这也使职务工资不再是公务员加薪的唯一办法,公务员内部的薪资调整将更趋于公平和人性化。

  可见在公务员内部,对于薪资调整有着比较客观的认识,人们更关注的是“养老金并轨,职务职级双行”的制度变化。本次改革使公务员薪酬体系社会化、市场化的同时,也强调了内部制度的人性化调整,这不但弱化了公务员待遇与普通老百姓之间的差别,也减少了其内部薪资待遇的差异化,使公平、公正得到了更好地体现,这些正是公务员支持加薪的根本原因。

  普通公众:有潜意识的抵触情绪,也有理性的期待

  普通公众对此却有着不同的理解。如有网友表示:“在企业上班要企业效益好才有工资加,做公务员即使国家经济不好也会加工资,更关键的是,我们的公务员数量庞大,人浮于事,许多事情还做不好,比如环境污染,食品不达标等,这些相关的公务员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不是一样在加工资?所以,难怪有那么多人参加国考,挤公务员的独木桥;难怪公务员的许多灰色收入、福利被取消后,尽管怨声载道,还是没有人离开公务员队伍。”以上看法在网络上引起了相当多的共鸣。在当代中国,公务员在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享受的一些优惠政策导致普通公众对公务员的“隐性”福利进行了夸张的想象,而灰色收入、贪污腐败等现象的存在,则使绝大多数的公务员给少数贪官背了黑锅,不仅严重损害了公务员形象,也成了本次反对公务员加薪的主要理由。客观来讲,中国绝大多数公务员生活在基层,其生活水平与普通民众相当,完全称不上所谓“特殊人群”,更不要说与一些社会精英相比。只能说相对轻松的工作性质与当前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职场生活产生了鲜明对比,一些公务员“看脸办事”的服务态度,同样引发了相当多的不满,综合以上种种原因,公众在谈到公务员加薪这个话题时,更多的带有潜意识的抵触情绪。

  本次养老金制度改革表明了国家改革公务员体制的决心和态度,可附带的加薪却吸引了绝大多数老百姓的注意力,不得不说公务员的薪资待遇长期被神秘化的同时产生了很多负面效果,要求官员财产公示逐渐成了公众的普遍诉求。

  从直观的感觉到理性的思考,需要一个理解、分析、分辨的过程,本次舆情也同样体现了这样一个规律。从一开始对是否加薪的激烈讨论,到后期对制度改革的种种要求和期待,都体现了公务员群体和公众在愈发理性客观地看待公务员加薪事件,希望今后公务员的薪资待遇能在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回归到“公务员薪资合理制度化”的常态上来。

  公务员薪酬改革对策建议

  设立专项法规,规范薪酬制度。公务员薪酬改革的相关规定自2006年起就相继出台,但并没能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和法案。在当时的大环境下,许多改革措施都处在各地分开摸索试行阶段。因财政压力、考核机制等问题,导致一些公务员工资制定的细则没能后续出台,这也是至今中国没有像西方国家一样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工资法的主要原因,这显然不利于规范管理。

  平衡区域差异,从全社会角度考虑公平原则。虽然2006年的《公务员法》就已经提出“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但时至今日工资调查机制仍未建立。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的相关通行做法,公务员工资应该大致与人均收入持平。而中国的经济发展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之间呈现明显的差异化特点,也导致了人民收入水平的复杂多样,所以要更好地完善公务员工资体系,就需要一套科学的比较调查制度提供支持,来平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之间的工资差异。

  完善社会监督,严格实行官员财产公示。2014年中央公布了国家领导人的财产状况,这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起到了表率作用,但长久以来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并没有起到预期的预防腐败的效果,让很多贪官钻了空子。因此在法律和制度之外,应该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使官员的收入和待遇长期暴露在社会民众的视线之中。全民化的社会监督体系可以有效监督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实行和落实,通过国家政策和舆论监督的双重压力,减少贪污腐败现象的同时,压缩灰色收入的生存空间。

  强化考核机制,做到赏罚分明。通过考核机制,明确公务员内部分工,将公务员的工作绩效与其实际收入直接挂钩,将考核结果与其职务升迁、选拔去留、奖惩褒贬等直接联系起来,最终决定其薪酬收入。奖罚分明不但可以提高公务员自身的积极性,也可以消除公众因工资结构不同而对公务员收入合理性产生的误解。如此,不但可以改善公众心目中的公务员形象,也能让公务员更好地发挥其社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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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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