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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深思)

刘 忠:用硬制度破除潜规则

2015年02月27日08:1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标题:用硬制度破除潜规则(专题深思)

  依法治国是一种有序治理、规则治理,突出制度作用,强调制度建设。然而在有些地方,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起不到应有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潜规则。像看病做手术要送红包、孩子上学要找关系等现象司空见惯,正说明潜规则积弊之重。显规则与潜规则从来都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以硬制度有效破除潜规则。

  潜规则是没有正式明文规定,但被一些人遵守的隐性规则。它不成文、不公开,甚至只能意会不可言传,却实际支配着人们的某些行为。潜规则之所以以潜在或隐蔽的形式存在,是因为它直接侵害显规则的运行和权威,为多数人所不齿,上不了台面,也为正式规则所不容。潜规则的蔓延和泛滥,玷污社会生态,破坏社会诚信,助长违法犯罪,危害社会公平。

  潜规则的出现与正式规则的缺失密切相关。正式规则不去占领的空白地带或灰色地带,潜规则便会去占领。正式制度不健全、不合理,也容易产生潜规则。只有原则规定没有实施细则,就会留下制度漏洞。法律条文尺度宽泛,执法者拥有较大自由裁量权,就会给权力寻租带来便利。而执法者知法犯法,就会形成“羊群效应”,导致社会遵纪守法意识淡化,潜规则盛行。

  解决潜规则所导致的信任危机、寻租腐败等问题,需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更重要的是推进法治建设,用法律约束人们行为,用硬制度破除潜规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作出全面部署,为彰显制度刚性、破除潜规则提供了根本保证。制度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少做或不做坏事,坏的制度会使好人做坏事。要破除潜规则,就要以公开透明、明确具体的法律或制度为社会行为准绳,让法治思维、规矩意识、按规矩办事成为社会风尚,“让那些看起来无影无踪的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

  在现阶段,用硬制度破除潜规则,关键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实现有法可依,并增强法律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挤压潜规则的生存空间。执法是法治的重点环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助长潜规则。应通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使法律得到有效实施、法律权威得到有效维护。公正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司法不公损害人们对制度的信仰。应通过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公正司法,让当事人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法治实现的基础环节。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数人都信仰法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潜规则就无法形成,即使形成了也不会长久。应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使全体社会成员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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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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